5月2日,因道路拓宽,河南郑州四中遭遇强拆,学校大门、传达室与配电房被拆时,一些学生的高考资料、汇款单及艺术类考生成绩通知书等被埋。
郑州四中的学生们已经出离愤怒。媒体刊登的照片上,悲愤的学生爬上挖掘机,试图阻止它的前进,这场景像极了《阿凡达》中的镜头,所不同的是,后者仅仅是幻象,前者却是活生生的现实。
现实比幻象残酷,因为它无可复原,甚至无法救赎。校门被强拆,留下狼藉一片,留给学生的是无法解答的追问——对面的高档小区为什么不拆?为什么不能等到高考结束再拆?
任何强拆背后都有一笔复杂的经济账,更有一套貌似合法的理论,郑州四中被强拆也不例外。且不论这经济账中的是是非非,这突袭式的强拆背后所秉持的理论让人心惊。拆迁办主任如是解释挖掘机突进校园的行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无条件服从国家的公益事业……市教委都拆迁了,四中为什么不能拆迁?”
以“国家利益”来统帅“个人利益”,以所谓“政府表率”来规范公民个体行为,这几乎已成为强拆事件的铁律。在这个铁律之下,公民的利益诉求成了“漫天要价”,成了“与政府对抗”。于是,围墙挡不住强拆,生命抗不住强拆。
何为社会公共利益,这恐怕不是几个拆迁官员可以定论的。社会公共利益是公众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统一,是社会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协调平衡,将学生排除在教育这一社会公共利益之外,即是排除了社会公共利益的主体,没有了公共利益主体,何来公共利益之说?
温总理曾经说过,民生有四句话:教育是民生之基,健康是民生之本,分配是民生之源,保障是民生之安。可见教育是民生之首,在公共利益中是排在第一位的,是不可动摇的。即便如郑州拆迁官员所说,郑州四中门前的道路拓宽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但在教育这一公共利益面前,它还是不能充大。
遗憾的是,郑州四中拆迁事件中,挖掘机撕裂了校园的平静。强拆,难道已容不下一张安静的书桌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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