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信贷扩张仅提高资本充足率还不够
    2010-04-06    余丰慧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有媒体报道,资本充足率的明确规定虽然没有改变,但是对于资本金充足程度的要求已经逐步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实行动态监管从8%到11 .5%,资本充足率的监管“红线”被逐次上调,这在某种程度上似乎俨然成为了调控经济的一种手段。
  银监会拟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消息从去年就开始传闻,但一直没有确切信息。从报道中看,已经从建行相关人士得到调高的真实情况,建行资本充足率已经被调高到了11.5%。中行、工行、农行以及交行虽然没有人士证实,但是,笔者认为,去年放出天量贷款的中行被调高到11.5%应该在意料之中。
  资本充足率是用来约束商业银行盲目信贷扩张的。巴塞尔协议的国际标准是资本金占资产比例必须到达8%,否则商业银行就必须要么充实资本,要么压缩资产特别是贷款资产。通过资本充足率约束达到控制银行资产盲目扩大给客户造成风险的情况。
  2009年在应对金融危机中,中国出现了商业银行典型的盲目信贷扩张的状况。除了当时大量贷款流入股市、楼市,造成资产价格特别是房地产市场膨胀外,盲目信贷扩张的恶果正在逐渐显露出来。
  近期,商业银行两个指标触“红线”就是典型表现:一是工农中建交五大行资本充足率下降,有些已经击穿11.5%的新红线。股份制银行资本充足率下降更加严重,前期一波股份制银行再融资潮就是表现。二是由于信贷自去年起迅速增长,银行的存贷比也水涨船高,已经超过75%的规定,多年不见的超负荷经营又开始显现出来。监管部门已经要求超过75%存贷比的银行6月底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在以上两个指标影响下,多年未见的存款大战又开战。笔者预测,接下来,去年天量信贷投放的不良贷款将会开始逐渐出现。
  令人思考的是,资本充足率约束早就实施,而为何没有发挥约束作用呢?商业银行照样盲目扩张贷款呢?
  当然,不可否认,去年是应对金融危机的特殊时期。贷款适度宽松无可厚非。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约束商业银行盲目扩张仅仅依靠提高资本充足率还远远不够。
  首先,必须对宏观经济形势有一个准确把握,要彻底清除准行政命令型放贷的土壤。其次,就是要切实发挥资本充足率的作用,盲目扩张的后果必须由商业银行伤筋动骨来承受,使其真正不敢不愿盲目扩张。
  比如:一旦资本金率不足需要补充资本时,要求商业银行主要依靠利润来补充,这就触及到了商业银行的根本利益。用于补充资本金的利润多了,用于分配给股东的必然就少了。管理层闯下的祸,需要动用股东利益来收拾残局,股东们必然就对管理层进行问责和自动自发约束。股东的监督力是巨大的。而现在是,资本金不足了就在资本市场再融资圈钱来补充。商业银行对于补充资本金一点压力都没有。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充足率的约束作用被大大弱化了,商业银行也不惧怕这种约束,这就不能约束其盲目扩张的行为,进而不能控制其扩张风险。
  因此,在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同时,一定要加大利润补充资本金的比例,并对其资本市场再融资进行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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