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诚信承诺书,谁会说自己没有诚信
    2010-03-30    作者:知风    来源:红网

    在今年的招生工作规定中,特别添加一条,教育部要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3月29日《京华时报》)

    这条消息给人的第一感觉是,我们的社会存在着严重的诚信危机,因为,连这些一直关在校园里专心读书,接受着政治思想和文化教育的莘莘学子,都让人担心缺乏诚信,那么,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的芸芸众生就可想而知了。但这也许是实情——假如学校本身就没有诚信,学生多少也会沾染。
    然而,靠一纸承诺来保证“诚信”,似乎也太诚信了。郭沫若曾经说过:“一位大领袖倒不在乎每宴一次客,一定要来一套大演说的。诚信已孚,思想已移诸实践,不说话比说话还要伟大。”可见,诚信不是一种自我表白,更不能用承诺来保证的。“无信人之言,人实不信。”(《诗经?郑风?扬之水》)也说明了无诚信品德的人说的话,是不应当相信的。那么,用承诺来保证诚信还有几分可信度呢?
    我们听到的承诺少吗?听得最多的恐怕是电视导购的承诺,几乎对天发誓、几乎要把肋骨拍断。而这些声嘶力竭的叫喊往往都是伪劣产品对消费者的质量保证承诺。正是因为社会缺乏诚信,才使承诺变成了口头禅。以至于越虚假的东西,承诺越出色。我想,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每一个考生都会“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的。做不到这一点,还敢来报名吗?如此,不是多此一举了吗?
    教育部发布今年高考招生工作规定,特别添加了在报名提供材料时要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内容,是因为“去年高考发生的重庆状元民族身份造假事件,引起全国舆论哗然”。如果出于这个原因而采取“承诺”措施,那就有点幼稚了。难道由于以往没有要求承诺,考生作假是以为可行的而为之?那么,需要承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任何在校可能发生的不良现象都应该事先作出承诺。反之,就是教育部门有意推卸管理上的责任了,高考状元民族身份造假难道教育部门就没有一点审核管理上的责任?是不是承诺了,以后发生此类事情就是学生违背承诺,而学校可以置身事外?
    要提高学生的诚信度,首先要完善和加强社会的诚信体系。诚实是人际交流的信用的合称。即待人处事真诚、老实、讲信誉,言必信、行必果,一言九鼎,一诺千金,而不是靠一纸承诺来保证的。这对一个有道德修养的人来说,是一种自觉的行为,而对道德败坏的人来说,不要说承诺,宣誓都没用。谁听说过自己说自己“没有诚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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