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银监会正陆续推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措施,尤其是刘明康主席发话敦促银行向消费者和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相信这对今年银行贷款投向有指导作用。事实上,银监会近年来已有多项举措来推进,包括允许设立村镇银行、推动银行成立中小企业融资部门,但中小企业融资依然困难。 有数据为证。据银监会统计,我国2009年上半年新增7.37万亿贷款中,大型企业得到47%,中小型企业得到53%。按说这个比例已不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似乎已解决,但我国中小型企业的划分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划分不同,根据2003年发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亿元以下、或资产在4亿元以下都称为中小企业。实际上我国的中型企业在国外都被视作大企业,国外的小企业才相当于我们说的中小企业。我国银行给中小企业贷款中,规模大的企业得到大多数贷款,比如上半年新增贷款中,小企业占53%,其中中型企业得到了44%,小企业仅得到9%。 行政推动要真正有效果,须有适当的利益驱动机制。银行作为市场主体,尤其是国有银行股份制运作以后,都有合理的利润和市场目标,在既存市场条件下,如果银行贷款给国有企业更符合成本收益原则,则适当放弃中小企业和消费信贷就是理性选择,即使这种理性选择会造成萨缪尔森所称
“合成的谬误”:即银行减少对中小企业贷款造成中小企业经营困难,进而造成国民经济结构性的失衡。因此,中小企业融资难也是一种“市场失灵”,虽然这有深刻的制度背景。 看起来,解决问题的方式主要靠改变市场条件和博弈规则。当市场环境改变了,银行主体决策依据就会变化,就会导致他们主动发放更多的消费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 比如要推动银行扭转“垒大户”、追求名优大企业的传统,首先一条是必须降低银行准入门槛,建立大中小多层次的银行市场结构。当前我国主要还是大银行的结构,大企业和国有企业不光是五大商业银行的追求,也是招商、民生、浦发等中小股份制银行的追求,甚至城市商业银行也是在本地本市范围优先为地方国企和大企业服务。只有放开准入门槛,营造竞争环境,这些“大银行”才会有动力去开拓小企业和消费贷款的新“蓝海”。如果“大银行”靠追求“大企业”就能“吃得好”、“吃得饱”,指望他们放下身段去服务小企业,就只能是美好的幻想,即使领导喊话也只能起一时之效。 放开对银行贷款的利率管制,同样是改变博弈规则的举措。只有给予银行以资金定价权,让银行根据企业的风险状况对贷款确定合适的利率,银行才可以真正放手去给中小企业贷款。一般来说,中小企业财务账目不规范,经营自由度大而稳定性差,市场信用不健全,这些因素都会影响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能力。有人因此呼吁中小企业要做到财务规范、提高信用度,这虽然有益但却徒劳无功。可以说,财务不规范、信用不健全是中小企业尤其是微小企业的本质属性,是怎么呼吁也难以根本改善的,这在全世界都一样。只有放开银行利率定价权,让微观主体自行定价、充分互动,才会解决问题。而我国的现实是,银行存贷款利率都是受管制的,无法根据贷款对象的风险确定利率获得补偿,也就没有动力去开拓中小企业贷款和消费信贷的“蓝海”。 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贷款给予适当的补偿,也是重要机制。比如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给中小企业贷款适当的利息补偿等等,就是推动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有效激励。对此,国务院去年9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当年安排中央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有95亿元。但对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补偿起主导作用的,还是地方政府,只有各地政府像中央财政一样划拨一块资金,把中小企业融资补偿机制建立起来,这个机制才会真正发挥作用。然而现实的困难是,各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不匹配,不但资金紧缺导致无钱建立这种补偿机制,而且地方财政普遍存在的“重建设”、“轻民生”的现状,也很难使地方政府花大力气来重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毕竟修马路、建广场看起来更有“政绩”。 因此,中小企业融资难,反映了市场结构、金融管制、地方财政乃至政绩思想等深层次问题。这些,并非银监会一家就能协调解决好,也不是短时间就能扭转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要取得实效,我们要做的事还很多。
(作者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高级经济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