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垃圾分类还缺公共预算
    2010-03-26    作者:郭巍青    来源:南方都市报

    广州市自2000年起,就是建设部选定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城市。不过十年来几无进展,客观原因是,实施垃圾分类、资源回收、源头减量等等,都是社会牵涉面很广的工作,遇到很多困难。经查,《广州日报》去年4月已有一篇报道,反映“广州垃圾分类问题多多”。文中提到了广州实施垃圾分类所遇到的困难,主要是三点:第一,垃圾分类强制性法规的缺失;第二,垃圾分类的投入存在严重不足;第三,居民的环保意识薄弱。
  时隔一年后再来检讨,这三大问题解决了吗?应该说,还没有解决,但是,第一项和第三项,却已经有了变化和改善。首先,在广州市2010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中,共有13个正式项目和23个预备项目,正式项目中包括了《广州市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也就是说,如果能够按照规划完成立法进度,垃圾分类工作缺乏法规的局面将被扭转。其次,经过半年来的关于垃圾问题的公众讨论,居民环保意识薄弱的状况,也肯定有了改善。虽然暂时还没有量化的指标来衡量,但是在政府“问计于民”的活动中可以看出,参与者的人数越来越多,积极性是非常明显的。
  剩下来的第二项,“垃圾分类的投入严重不足”,则基本上未见到显著改善。当然也可能,政府已经紧急拨款,大手笔投入,只是信息不公开,做好事不留名,所以大家不知道。如果排除这种可能性,那么,广州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现在最缺的就是公共财政的充足投入。
  垃圾分类方面缺乏预算、捉襟见肘,而那边厢,垃圾焚烧方面则预算充足、财大气粗。两相比较,十分刺眼。
  从各类公开报道中得知,广州市政府通过BOT的形式,将广州市未来25年的生活垃圾处理终端特许经营权给予了广日集团。2007年10月19日,广日集团与丹麦巴威伟伦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9.7亿元引进垃圾焚烧技术。对于在BOT模式下经营的广日集团来说,垃圾处理费补贴与上网电价收入,将构成利润的主要来源。假如一吨垃圾的处理费补贴为140元,而根据广州市政府通报,目前广州全市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为1.2万吨,照此计算,政府每天付给广日集团垃圾处理费补贴168万元,全年累计超过6亿元,25年共计为150亿元。
   往前追溯至2005年,媒体报道,投资达3.2亿元的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服务合同签约仪式在花园酒店举行。据称,至2010年,广州市将共投资50亿元建成七大生活垃圾终处理设施。
    另外,在“问计于民”的网络讨论中,有些帖子提到,李坑垃圾焚烧厂一期和二期还是全球“清洁发展机制”(CDM )的交易项目,分别获得几千万美元的收入,“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这里要讨论的不是具体数字和具体计算,只是说明,在垃圾焚烧方面,多年来确实在谋划一个“战略部署”,其中牵涉到百亿元以上级别的市场盈利前景,以及相应规模的公共财政预算的支持。而从这样的比较中,不得不问,关于垃圾分类的公共预算和财政投入又在哪里呢?
  我们知道,官僚主义的弊病之一,是喜欢说笼统的套话,比如,坚定不移推进这个,同时坚定不移推进那个之类。老百姓个个耳朵听出老茧,实在不爱听,也听不懂。到底怎样才是坚定不移?哪个坚定不移更加坚定不移?要破除这种官僚主义,最重要的方法就是让人民知道预算。预算就是议程表,预算就是政府重视什么、不重视什么的真实记录。
  美国国会讨论医疗卫生改革,要表决两次。一次表决改革方案本身,紧接着就表决预算。学习这种先进经验,我们也应该问,在政府的议程中,垃圾分类工作比垃圾焚烧是更重、并重,还是为辅?更重的话,预算是多少?并重或为辅的话,预算又分别是多少?
  当年关于李坑垃圾焚烧项目的媒体报道是这样描述的:项目预计投资3.2亿元,在国内率先引进法国的垃圾分拣设备与厌氧消化技术和新西兰沼气发电工艺和设备,由前处理、生化处理、肥料、沼气发电上网等分系统构成。生活垃圾通过破袋、各类分选等手段,分类成可生物降解有机物、可回收物以及少量残渣。对选出的可回收物,如塑料、橡胶(资讯,行情)、纸张、金属和玻璃等直接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利用;对残渣进行填埋处置;对可生物降解有机物进行厌氧发酵,在微生物作用下,有机物经过厌氧发酵生成沼气和具有良好稳定性的腐殖土;沼气用来供工艺用热和发电,腐殖土作为有机肥料。
  因此还要问,相关的财政支出,是否都用在了媒体所描述的这些方面?如果是,为什么还会有“投入严重不足”的困惑?如果不是,那么钱都用在什么地方了?
  希望即将召开的广州“两会”,将这些问题作为重大问题而讨论,并监督政府,为加快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合理的公共预算。

(作者系中山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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