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和国办发文件明令制止党政机关公款出国旅游,但还有顶风作案者。吉林省原煤炭工业局在2007年到2009年期间,一共有9批51人公款出国旅游。其中,原煤炭工业局副局长袁玉清等人一趟出国旅游共花掉119万元。
公款出国游,已让公众“审丑”疲劳。然而,吉林原煤炭工业局的公款出国游,让人大开眼界,不妨梳理关键词,解剖一下这个典型标本。
局长拍板。公款出国游,名不正言不顺,当事人往往偷偷摸摸,或假借种种苍白借口。但是吉林原煤炭工业局却不然,局长赵全州在党组会上提出,要安排本单位和下属企业领导出国走走看看。局长如此“以身作则”,有计划有组织成行自然不是难事。
顶风作案。汶川地震后,中央三令五申,除了需出国签约等重要活动外,其它出国团一律取消。举国哀痛,律令峻急,但官员们“雅兴”不减,顶风逍遥。身为官员,不怀悲戚之情,未有纾解国难之心,令人不齿。
弄虚作假。为达到出国游目的,局长赵全州使用虚假身份,通过关系办理因私护照;副局长袁玉清通过虚假的购买设备合同,以此名义出国。上梁不正下梁歪,32人违反规定,巧立名目公款出国旅游,便是难免。
费用摊派。一趟出国游,花掉119万元,可谓豪奢,钱从哪来?是由一家常年亏损、吃国家补贴的煤矿买单。这种上司消费下属买单的做法,中央屡屡发文禁止,身为领导,如果不知,如何有资格担当重任?若是知道,又怎能明知故犯,对抗中央规定?
“罚酒三杯”。性质恶劣的出国游被调查后,相关部门给予了五名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的处分。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这种类似罚酒三杯的问责,轻描淡写,难有以儆效尤之效。
邀请是买来的,护照是因私的,项目是编造的,花钱是摊派的,审批是违规的,时间是超期的,考察报告是抄袭的。吉林省原煤炭工业局的公款出国游是一个恶劣的标本。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好好解剖这个标本,对当事人予以严惩,还应该想办法斩断公款出国游的利益链条,现有制度看来并未完全起到禁止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