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结构性减税”最佳时机不容错过
    2010-03-22    作者:赵晓    来源:上海证券报

    尽管减税成为刺激政策的大方向,但因为国内外的严峻形势,除增值税转型改革外,其他更多的是临时性救市措施,在经济结构调整上并没有大的作为。我国总的宏观税负没有下降,反而有所上升。今年收入形势已大为好转,财政支出的压力将大大减小,而深入推行“结构性减税”税收政策不失为加速我国经济复苏的一剂良方。
  今年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有一大特点似乎被人所忽略,那就是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提的要“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扩大内需和经济结构调整”。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谈及今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时,更是用了五个“更加注重”来加以阐述。因此,我们的判断是,今年将是中国真正落实“结构性减税”的最好时机,不容错过!而结构性减税政策产生的影响也值得高度重视。
  虽然始自2004年的我国税制改革的主要方式就是减税,但“结构性减税”却是在2008年12月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结构性减税政策,主要是从优化税制结构、服务于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着手,其落脚点是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从而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
  结构性减税政策的真正内涵有两方面:一是意在从量上削减税负水平。有别于税负水平维持不变的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结构性减税追求的目标是纳税人实质税负水平的下降。二是有减有增,对创新型、集约型的研发、生产和消费行为减税,对粗放型、资源消耗型、环境污染型的生产行为增税。
  因此,结构性减税政策既符合“充分利用税收政策调整我国经济结构”的目的,又符合凯恩斯需求理论的“逆经济周期规则”, 可以说,是我国经济转型期,尤其是遭遇全球经济危机之后经济复苏时期财政政策的一大亮点,尤其在鼓励投资、扩大消费、促进就业、调整经济结构等方面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去年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极为困难的一年,在“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总目标下,不断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成为拉动经济复苏的重要力量。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下调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连续多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减征小排量汽车购置税和增值税改革的全面推进,结构性减税政策所产生的作用是不容小觑的。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查的财政决算报告指出,2009年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5000亿元。
  尽管减税成为刺激政策的大方向,但从税收总量上看,2009年我国总的宏观税负并没有下降,反而有所上升。我国小口径的宏观税负(税收收入/GDP)由2008年的19.0%,上升为2009年的19.2%;而中口径的宏观税负(财政收入/GDP)由2008年的20.3%,上升为2009年的20.9%。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意图在“减”,怎么反而变成“增”了呢?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减的少,增的多,比如大幅提升的消费税率导致2009年消费税增长85.3%,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导致全年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的税收增收额对税收总收入增长的贡献超过35%;二是在税收任务计划制度压力下,各级税务机关采取座谈、辅导、评估、稽查等各种手段,竭尽全力增加收入。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09年税务系统稽查查补收入创历史新高,共检查纳税人31.3万户,查补收入1192.6亿元,入库1176.1亿元。
  从结构上看,2009年的结构性减税措施,除增值税转型改革外,其他更多的是临时性救市措施,在经济结构调整上并没有大的作为。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应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目标,但是从分产业的宏观税负来看,2009年我国第一、第二产业的宏观税负都稍有下降,而第三产业的实际税负上升。尤其是房地产相关产业的税收过快增长,这与结构性减税政策的“调结构、惠民生”的初衷也背道而驰。
  从今年的情况看,处境已大不相同。由于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和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需要,2009年我国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支出分别增长24%和23%,而今年我国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支出预算只增长6.3%和13%,分别下降了17.7%和10%。财政支出的压力将大大减小。
  而随着我国经济的逐渐复苏,税收收入的形势也大为好转。今年全国的税收收入计划是61057.51亿元(不含海关代征),比去年增长10.3%。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今年全国1至2月累计税收收入12473.47亿元,同比增长35%。截至3月20日,全国今年的税收收入增收计划已基本完成。如此看来,只要后三个季度,我国经济不再探底,税收完成额同比增长不为负数,全国今年税收收入超额完成年初计划已是铁定事实。这样,财政支出下降与税收收入的乐观预期,将为实行结构性减税留下充足的空间。
  再从我国不确定的经济复苏状况看,随着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逐步淡出,以及防范和化解潜在财政风险的需要,大规模增加财政支出已不可能。加上防范和管理通胀的考虑,货币政策在刺激经济复苏中作用也极为有限。因此,“结构性减税”税收政策的深入推行不失为加速我国经济复苏的一剂良方。
  我们认为,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结构性减税政策更应注重发挥在调节收入分配、引导产业结构升级、区域结构调整、城乡结构优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将结构调整作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现途径,应该说,总理强调减税政策的意图正在于此。然而,需要十分警惕的是,“计划完成得好就追加计划,税收收入越多越好”的传统行政思维,在2010年仍可能再次出现,这有可能阻碍结构性减税政策的真正落实,进而再次错过结构性减税的历史良机,以致深刻影响中国经济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势头。执政者对此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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