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在于创新激励机制
    2010-02-24        来源:南方都市报

    2月23日,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海等16个城市被确立为试点城市,此即意味着,攸关中国医疗改革成败两个关键之一的公立医院改革正式起航。
  《意见》秉承本轮医改对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指出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是公立医院的第一宗旨,并在具体的运作机制上提出了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四项基本原则,使得公立医院真正向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过渡。
  事实上,就在新医改推出伊始,各界公认,公立医院改革的成功与否是本轮改革最重要的试金石。新医改的主体是公立医院,而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又在于医生,如何在确保“公益性”和“四个分开”的基本制度设计的前提下,通过激励机制的创新,保护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并使公立医院的改革真正成为制度变迁中的“帕累托改进”,让民众得益,让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得到释放,让医院不再靠卖药生存,让所有的利益相关方都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的受益者,这应该成为公立医院改革中关键的关键。
  众所周知,现有的医疗体制中最大的弊端是利益相关方都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医院的“医”的价值得不到体现,只能靠医药加成养医;医生无论在人事管理,还是在个人医术上无从体现,只能靠回扣和开药等途径生存;而患者在医院的整个机制都沦为营利性的情况下只能面对“看病难,看病贵”的局面,很显然,这是一个各方皆输的博弈格局,要想让医院从盈利转向公益,要想降低患者的医疗成本,只有真正创新激励机制,让医生、医院和政府三方明确各自的责任,唯有如此,公立医院的改革才起码不会犯方向性的错误。
  从五部委发布的《意见》的具体制度设计来看,如何创新和完善激励机制的确成为整个文件的核心,试举四点:其一,通过“管办分开”,使医院不再成为管理部门的附庸;其二,通过创新和完善医院的法人治理机制,打破人事管理的僵局,突出医院的理事会作为专业机构在医院重大决策中的地位;其三,建立医疗人员的激励机制,在医疗人员资源向大城市、大医院集中的情况下,突出医疗人员自身的价值和相应的流动机制,这可谓核心之核心;其四,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特别强调政府的投入责任,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其五,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实事求是而言,如果此五点通过试点,能够探索出一整套全国普适的公立医院改革模式,中国目前扭曲的医疗体制将彻底改变,在某种程度上,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存在的体制和机制问题将彻底解决。
  考虑到公立医院改革中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在改革的思路和大方向明确的情况下,一定要细化具体的操作细则,加强对改革的推动和指导。就操作层面而言:其一,确保各级政府的投入到位,在政府的投入上不搞“政策白条”,这是确保医院补偿到位的前提;其二,积极培养卫生管理人才,既要允许各地根据自身的情况灵活试点,又要加强对大方向的指导;其三,考虑到本次改革对于公立医院的产权问题基本不动,对现有的公立医院的“存量”不搞多元化,即意味着所谓多元化的办医格局主要指增量,因此,对于社会力量办公益性医院,政府应该建立相应的激励和政策支持,通过资本投入或者政策优惠,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益医院,同时,亦应鼓励社会资本办营利性医院,改变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短缺的局面;其四,考虑到医疗资源过度集中的弊端,应该通过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医务人员到基层公立医院;其五,应该根据医务人员的状况,大幅度提高医务人员的收入,政府投入的绝大部分,除了基础设施建设之外,主要应该投入在真正改善医务人员的合法性收入上。
  医改不仅是中国的难题,更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如何建立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低成本的健康医疗体系,更是难中之难。正如《意见》强调,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任务重、难度大,要充分认识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对于公立医院的改革,在试点中切不可投机取巧或者有不现实的期待,对于各地试点的经验,应本着善意和呵护的眼光,不应轻易下结论。公立医院改革是功德无量的举措,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呼吁,需要全民的智慧,更需要克服各种干扰。中国的“看病难”“看病贵”不可能一夜之间解决,公立医院的改革亦不可能一蹴而就,对此医改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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