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需理性应对保护主义
    2010-02-09    作者:李众敏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近日,澳大利亚议会通过新的立法,收紧对国外投资的管理,对可转换债券实施等同于股权的管理,这是自2009年9月澳大利亚限定15%的持股上限以来,第二次收紧海外投资规制。虽然从实际效果来看,可转换债券与股票相差无几,无疑是间接实现股权投资的途径之一,对此类投资实施类似股权的管理也无可非议,但澳大利亚新规无疑给出了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投资保护主义正日渐流行起来。2010年,中国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资的过程中,除了要应对经营失败的风险外,首先要面对的,将是在投资过程中所面临的宗主国审批等体制上的阻力。
  投资保护主义的抬头,是与当前全球经济不景气密切相关的。当然,根据以往的经验,在全球经济不景气时,一般宗主国会欢迎海外投资。而中国的海外投资之所以遭遇如此多的阻力,有着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投资主体多为国有企业。在中国对外投资的存量中,国有企业占到70%,而民营企业则只占到1%左右。而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又多由央企完成,2009年,央企对外投资流量占到对外投资总量的78%。国企对外投资时,容易从两方面招致阻力:一是国企身份容易激起宗主国的反对情绪,从而引发媒体和政府的关注;二是国企(尤其是央企)改革后,多在垄断领域从事经营活动,因此,在进行海外投资时,也多投资在宗主国的垄断行业,这些行业尤其容易引发利益冲突。
   其次,投资环境存在更多的竞争。在上世纪60~70年代,当日本企业大举投资海外能源、资源时,虽也引发了当地的一些反应,但远不足以影响到日本企业顺利完成投资。时隔几十年,海外投资的环境已有很大变化。虽然从总体上看,投资自由化的潮流日渐被各国政府接受,但投资竞争却空前激烈。
  中国对外投资时,首先是要面临市场已经存在的外国投资者(主要是日本),以能源来说,日本在1960~1980年间在全球投资了321个石油项目,这些项目多位于中东,占据了能源生产的主流市场。在日本之前,则有欧洲、美国的投资,因此,中国企业要想在主流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显得颇有难度。在资源领域,在同一时期,日本企业与三大铁矿石公司都建有合资企业,甚至拥有淡水河谷的控股权,而且,到目前为止,日本企业仍在不断增加对这些合资企业的投资。其次,中国海外投资的企业要面对的是来自宗主国的竞争者。在中铝(601600,股吧)-力拓案中,必和必拓的搅局是导致195亿美元投资失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在与当地企业竞争时,还存在另一种情况,就是中国企业对当地企业甚至是产业造成了一定冲击,在这种情况下,又会引发当地商会、居民的强烈不满。
  最后,是至关重要的就业问题。如果把各国所具有的优势分为劳动力成本、劳动力市场稳定性、技术和市场四类的话,中国在除技术之外的三项中占有优势。而发达国家在技术上有优势,发展中国家只在劳动力成本和市场上具有中等优势。
  从这一比较优势的结构来看,中国企业在对发达国家进行投资时,多数会选择“获取技术+国内生产+国内销售”的模式,而对发展中国家投资时,则会选择“利用自身技术+雇用国内劳动力+当地销售”的模式,这两种模式选择都是合情合理的,也是符合各自优势的。但是,正是这一模式引发了最严重的冲突,上面提到,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多数国家会欢迎海外投资,原因是会给当地带来就业。而中国企业的上述两种投资模式都可能削减当地就业,因此,会引起当地政府和居民的反对。
  综合上述各点,我们认为,在2010年甚至是今后相当长时间里,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时可能会面临更多的保护主义。中国政府与企业应当从保护主义的起因出发,多途径探寻缓和矛盾的方法,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第一,要加强与宗主国地方政府的互动。在有些国家,尤其是一些联邦制的国家里,地方政府的态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种情况在美国、澳大利亚、伊拉克等地都普遍存在。以美国为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中对当地产业、企业的影响,以及对当地就业的影响,会首先影响到州议员的选情。因此,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公关活动,不能完全放在其联邦政府上,要把更多精力用在与地方政府打交道上,甚至应当把地方政府作为游说的重点。
   第二,要切实重视当地的产业和就业。无论是从国家层面看,还是从企业层面看,中国对外投资都要做长期、战略性的打算。因此,要切实重视当地产业发展状况以及就业状况,要坚持做“共赢”的投资者。在海外投资开始阶段,可以考虑与当地企业建立合资公司,雇用当地劳动力、在当地生产、部分销售到国内。这样,就可以实现兼顾中国企业、当地企业、当地就业的目的,也可以缓解贸易顺差所带来的政治和经济压力。只有这样,中国投资者才有可能获得当地社区的支持,才可能在当地长期投资。
   第三,要脚踏实地,不能冒进。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要小步慢走,尤其是在开始阶段,切不可冒进,否则只会“欲速则不达”。日本也曾在房地产、影视产业上有大量冒进投资,但这些投资都是日本最为失败的投资。相反,日本在汽车、能源、资源、电子等许多产业都有大量由小做大的投资,日本汽车企业为了进入美国市场,甚至做了几十年的规划,这些投资最终都获得了巨大成功。
  第四,加强政府层面的协调。首先是要在外交领域,加强应对保护主义的力度,政府相关机构应当在中国企业遭受保护主义侵害时积极出面协调,保护中国投资者在当地的利益。其次,政府要鼓励民营企业、非国有企业走出去,要解决民营企业海外投资融资难的问题,加强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保险制度建设。可以考虑以合资企业的形式,由多家有实力的民营企业组成集团,集群式走向海外,以降低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风险。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世界华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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