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的支柱行业性质不能夸大
    2010-01-21    作者:周俊生    来源:华商报
    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日前表示,尽管房价高涨带来了社会房地产泡沫的担忧,但房地产作为我国整个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一点也不能动摇。姚总经济师提出的理由是,房地产上游可以拉动钢铁、水泥,还可以一直拉动到家用电器,甚至纺织业也被它拉动了,家里新买一套房子,要换一台电视机,窗帘也要换新的。
   关于房地产业对上下游产业的拉动作用,研究者不少,并且出现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其实,在现代经济社会里,任何一个行业都不可能是孤立的,它们都能够对其上下游行业产生拉动作用,但是,如果仅仅因为某个行业能够对其“左邻右舍”产生拉动作用就赋予“支柱”地位,那么就会“支柱林立”。显然,衡量一个产业是不是支柱产业,这种拉动作用只能是一个方面,而不是它的全部。
  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是在上世纪90年代末住房制度改革全面铺开以后逐步建立起来的,真正意义的房地产市场在我国的历史还很短暂,但其发展势头的迅猛却超过了其他新兴行业。房地产市场的这种快速发展,一方面是因为长期以来压抑的需求在得到释放以后提供了坚实的刚性需求,但不容忽视的另一个方面是地方政府因为自身的财政需求而推动了这个市场的发展,两方面合力一起,使这个市场形成了“金刚不败之身”,房价居高不下,很快超越了民众的承受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尽管中央政府对市场实施了多次调控,但这种调控在与地方政府的角力中每每半途而废,发展到今天,终于成为一个积重难返的严重问题。
  房地产市场具有多重功能,其最重要的一个功能是为民众提供保障性住房。另外,由于从长期来看房地产总是呈现出一定的上升趋势,因此它还兼有一定的投资功能。显然,这两种功能是存在一定矛盾的,为解决住房保障而购房的人希望房价越低越好,但为投资而购房的人却希望房价不断地走高。但是,如果政府将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加以引导,那么一个必然的结果便是,政府一定会对投资性购房进行政策鼓励,从而对保障性住房产生挤压。多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生的一系列问题,其根源正在于此,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甚至与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力量纠合在一起,成为推高住房价格的重要力量,而民众的保障性住房却难以得到妥善解决。
  从表面上看,房地产行业确实对其上下游行业有辐射功能强大的拉动作用,但是,当住房价格只能满足投资力量的需求而普遍超过了民众实际购买力的时候,事实上它对上下游产业的拉动作用反而会削弱。由于住房是一种民生必需品,当房价越走越高时,民众不得不压缩其他方面的开支来应付住房上的开支。虽然买了新房的消费者确实会新购电视机,安装新窗帘,但他们却少买了很多新衣服,少享受了很多美味,少参加了许多次旅游,甚至少看了许多大片。而如果按姚总经济师的推理,这种其他方面开支的压缩势必又会对它们的一系列上下游行业产生不利影响。
  房地产业是关系到民生福祉的重要行业,从这一点上说,把这个市场称为“支柱产业”也许有一定的道理,但是,目前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矛盾是居高不下的房价与社会的购买力产生严重脱节,已经对民生福祉产生了一定的负面作用。政府的首要责任是调控房价,使其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显然,如果我们仍然强调房地产业的 “支柱产业”作用,在目前的背景下,其实只是给地方政府继续坚持“土地财政”推高房价提供了一个借口,这是不利于目前中央政府正在努力进行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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