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重心的大转移
    2010-01-11    作者:傅勇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国首批消费金融公司日前获银监会批复,标志着中国的金融服务对象正开始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扩张。
  消费金融公司作为一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业态,在西方其实已经存续了400年之久,促进消费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消费金融公司在中国的破冰弥补了中国金融服务领域的这一空白。现有银行提供的消费金融服务业务基本局限在房贷和车贷上,而即将问世的消费金融公司提供了崭新的服务领域,包括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或家用电器等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等用途。
  众所周知,中国当前的经济矛盾主要在于国内消费不足,在此背景下,整个金融体系服务的重心应该从生产领域转向消费领域。我们应该对消费金融公司的前景充满信心。但是与标准的消费金融公司相比,中国即将试点推出的消费金融公司还显得门槛过高,对具体业务的限制条件也较多,这种情况可能不是最佳制度安排。西方消费金融发展教训显示,问题不在于对消费金融公司设置更高的进入门槛,而在于要加强对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
  消费金融公司并不能解决消费领域的所有问题,因为现有的收入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但对于动员金融资源向消费领域配置来说,消费金融公司是不可缺少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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