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军突起的中国海外直接投资中,资源开发占有显赫的重要地位。就总体而言,根据《2007年度中国国际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截至2007年末,在政府登记备案的1179亿美元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中,投向采矿业的有150亿美元,占总量的13%;其中2007年一年流量就有40.6亿美元,占当年我国官方统计对外直接投资总流量(265.1亿美元)的15.3%。到2008年末,纳入官方统计的中国海外采矿业直接投资存量228.7亿美元,占存量总额的12.4%,在各大行业中排名第四。2009年以来,我国又在海外资源开发领域连续签署十亿美元、百亿美元级别的大单。如中石油联合英国石油公司(BP)取得投资总额近150亿美元的伊拉克鲁迈拉油田开发合同,中石油占37%股权,从而跃居伊拉克最大外资石油开发商;中海油从挪威国家石油公司手中收购在美国墨西哥湾一系列租约中的权益,等等。2009年规模最大、在国内外引起最广泛关注的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案,从2月1日中铝、美铝联手收购力拓公司12%股权,到12月31日,中国铁建和铜陵有色金属联手收购总部位于温哥华的Corriente
Resources公司、从而将获得厄瓜多尔一个大型铜矿带的开采权,全部属于资源开发领域。 鉴于维持巨额外汇储备的利益分配格局对我国极为不利,有必要调整我国海外资产分布模式,提高直接投资比重;加之人民币汇率在长期内必将调整,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将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包括能源在内的资源开发仍将是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重点领域,也正是进口和对外直接投资庞大且不断增长的需求决定了应对海外资源开发政治性风险的重要意义;而在所有各类政治性风险中,包括战争风险在内的政治风险又以在资源开发行业最为突出。 就传统战争风险而言,自然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战乱频发是一种普遍现象,因为代表财富的自然资源本身就是引发暴力争端的根源,自然资源换取的金钱又能支持武装冲突各方向外界采购武器、给养,从而将战争持久进行下去。在伊拉克、苏丹、民主刚果、尼日利亚、一些非洲钻石出产国,以及昔日的安哥拉等国,我们已经看到了这种现象;在高加索、中亚等地区,也潜藏着旨在争夺石油等资源的暴力风险。假如一国石油之类可替代性很低的大宗战略性资源主要蕴藏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独占这种资源收益的动机将刺激该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分离主义思潮和行动,传统战争、内乱、恐怖行为等风险也就更难消除了。尼日利亚盛产石油的尼日尔河三角洲地区分离主义动乱多年不止,伊拉克库尔德问题经久难治,便是如此;甚至英国北海油气资源开发,也在一定程度上给苏格兰民族主义运动增添了额外动力。 而且,无论是在哪个国家,上述局面一旦形成,就将不断自我强化而长期持续,难以根治。由于发达国家工业化较早而先行耗尽国内矿产资源,主要矿产输出国均属发展中国家,而一个高度依赖外向型初级产业的发展中国家出口初级产业一旦大发展,下述“荷兰病”效应将在很大程度上消除其发展自主先进制造业的可能性,因为在争夺资本和人才的竞争中,繁荣的出口初级产业将汲取大部分资本、人才而令其制造业部门相形见绌,初级产品出口的繁荣又将提高本币汇率,进一步打击本国制造业在开放经济中的价格竞争力(俄罗斯发生的就是这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武装冲突各方对作为国家主要财源的自然资源争夺将更为激烈,作为资源主要蕴藏地的那些少数民族聚居区独占资源收益的动机也将更加强烈,外部势力操纵起矛盾冲突来也就更加方便、高效。 我国国内分裂主义势力(特别是东突势力)的活动提高了中国石油天然气企业在海外经营中的风险。去年乌鲁木齐“七五事件”后,基地组织北非分支“伊斯兰马格里布基地组织”声称将攻击在阿尔及利亚工作的50000名中国工人,以及在整个西北非地区的中国国民及项目,就表明了这一点。 作为国际自然资源开发领域的后来者,我国矿产企业在海外获得的资源多数处于发展中国家和偏僻地区,而这种偏僻地区往往是反政府武装和贩毒、走私等犯罪团伙活动的“乐园”。正规资源开发企业的开发活动既干扰他们的“自由”,又因修建道路等基础设施而便利政府加强管辖,财力雄厚的开发企业本身还会成为他们眼里敲诈勒索的“肥羊”,相应地,这些正规资源开发企业也就会时时遭到来自反政府武装和犯罪团伙的暴力威胁了。 我们的资源需求驱使着我们的企业、员工走向海外,但我们又不能让我们的同胞、子弟暴露在巨大的暴力风险之下无所防备。除了选择适当的开发地点、远离秩序失控地区之外,我们的政府需要推动东道国政府提供足够的保护,我们的企业和员工需要与当地社会搞好关系作为自己的外部防卫,而在必要的时候,我们也要有武力自我保护的准备。这可能是一个海外利益不断增长的大国最终的宿命。
(作者系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