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奖保密制度与院士名单泄密事件
    2009-12-14    作者:熊丙奇    来源:东方早报

  针对今年中科院院士增选结果名单提前20天被泄密事件,有媒体评论指出,院士评审不涉及个人隐私,一切都应该置于阳光之下反复地晾晒才是。并担心强化评审保密制度,会不会让增选过程更加绝密化和神秘化。有的网友甚至要求院士评审全程透明。
  按照选举的常识来说,确实应该如此,可是,这种透明要求是针对利益共同体而言,即选举代表一种利益,以及实行利益博弈,人们要看到自己选举的利益代表,是不是代表自己的利益投票,投票的结果公正不公正。可是,中科院和工程院,从本质上说,应该不是利益共同体,而是学术共同体,学术共同体对学术价值、学术贡献的评价,不是按照利益规则,而是学术规则,执行学术规则的是每个院士个体,他投谁的票,不是权衡利弊,而是依据自己的独立价值判断。
  独立执行学术评价规则是很难的,很多时候会受到利益的纠缠,包括自己所在单位的压力、进行研究时所需要得到的资源、周围的人情事故等等。这才有国外大学普遍实行的终身教授制度,学术界普遍实行的匿名评审制度与评审保密制度,以保证学者能不受外界环境干扰,进行独立的学术研究与学术评价。如果按照透明的逻辑,人们很难理解,为什么学术期刊要实行匿名评审;也难以理解,举世瞩目的诺贝尔奖为何有严格的保密制度,保密期甚至达到50年。
  如果做简单的类比,眼下的院士评审名单泄密事件,就相当于论文作者第一时间知道论文匿名评审者给的评审结果,或者有人提前准确预测所有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名单。以此为线索,大家很难不质疑,是不是论文作者通过关系找到评审人?有候选者进行评奖公关与交易?
  在利益的包围下,可以设想,如果一切都拿到阳光下晒,院士发表评审意见,同步公布每一轮评审结果,学术共同体基本上瓦解,而成为纯粹的利益共同体,公关、拉票将成为公开的秘密,学术的独立性不再存在。最后的评审结果,就不是按照学术评价规则看学术贡献,而是各方利益的博弈结果。
  其实,中科院专门制定《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保密守则》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中院士行为规范》等文件,严禁院士向候选人、亲友、同事以及与增选工作无关人员谈论和泄露评审、选举过程中对候选人的讨论、评价、表决等情况,正是基于对学术共同体价值的认识。这种保密,与院士评审中坚持公开、透明的管理并不违背,院士在评审过程中可公开发表意见,意见被记录,投票结果当场公开,但整个过程并不向公众公开。就如匿名评审制度,当事人可知道评审的结果,但不知道究竟是谁给你这样的评价。
  当然,发生公众要求院士评审也全透明的错位,与院士评审本身的变质有关。我国的学术界不存在学术共同体,而成为利益共同体,院士与教授们的学术操守、学术独立性难以得到公众信任,事实上,越来越多的公众担忧匿名评审制度、保密制度可能带来更多的暗箱操作,而泄密正是暗箱操作的注脚。这是比泄密事件更令人忧虑的地方。

(作者系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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