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有两则与农产品有关的热点新闻,一是山东的大蒜减产,导致价格暴涨;另一是广西的香蕉增产,导致价格暴跌。 据报道,山东2009年的大蒜减产了40%,广西2009年的香蕉面积也就比上年增加了16.5%,增产了40%。增产了,价格适当下降;减了产,价格适当上涨,实属正常。但大蒜价格涨幅高达十多倍就另当别论了。
如何判断价格涨跌是否适度呢? 我们知道,多数农产品的价格弹性系数都低于0.5,香蕉估计在0.2,即供需平衡之后,假设需求基本不变,供给增长1%,价格下降5%。如果广西的香蕉确实增产了40%以上,价格下降为去年的1/4是非常正常的。倒是山东的大蒜暴涨就很不正常了,大蒜的价格弹性系数估计在0.3以上,即供需平衡之后,假设需求基本不变,供给减少40%,价格上涨不应该超过120%,但山东的大蒜价格上涨了10多倍。这显然是囤积居奇的结果。
由于农产品有价格弹性系数偏低的特征,所以,自古以来,农产品都是投机商天然的投机对象。大蒜并不是人人每天都必需的食物,囤积居奇居然能够暴涨十多倍,要是粮食短缺了,有人趁机囤积居奇,价格涨幅恐怕要数十倍了。偶然囤积居奇也就罢了。但是,此风决不可长,更不应该受到媒体的追捧,应该谴责之!农产品囤积居奇之风一旦盛行,后果很严重:当今世界,已经是资本严重过剩的时代,假如严重过剩的资本,用来不加节制地自由炒粮食、炒棉花(资讯,行情)、炒猪肉等等,什么减产炒什么,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当然是经济不稳定,消费者利益受损,甚至会导致社会不稳定,政治不稳定!因此,在一国之内,防止资本对主要农产品囤积居奇是国家经济安全战略的重要内容。
让资本不加节制地自由投机农产品是非常可怕的,如果别国自由地对我国倾销农产品,后果会更可怕。香蕉虽然也不是人人每天都必需的食物,但我国生产香蕉的农民有数千万,假如有国家在我国香蕉价格暴跌的同时,向我国倾销香蕉(哪怕是很小的量),也可引发我国数千万计的农民濒临破产,导致众多生产者民不聊生,危及社会安全、国家安全!因此,在国际社会,防止别的国家对本国使用“农产品武器”是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内容。
大蒜价格暴涨和香蕉价格暴跌,这两个事件虽然是孤立发生的,但暴露了我国农业生产制度和经济安全制度中存在的严重缺陷。建议有关方面引起高度重视,亡羊补牢: 第一,要赶快制定或完善《农产品安全法》或《食物主权安全法》。一方面要依法防止资本对农产品囤积居奇;另一方面要依法应对WTO框架下的“农产品武器化”趋势。
第二,农业政策要从帮助农民“追求产量增长收益”转向帮助农民“追求价格增长收益”。从1985年开始,大宗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之后,增产往往会导致农民减收,农民减收往往会导致千家万户分散农民漫无目的的结构调整和农产品产量的大幅波动。我们的农业政策应该及时转向以“追求价格增长收益”为第一目标,确保农民收入稳步增长。追求价格增长收益关键要在提高农民组织化上下工夫——增强农民的定价权,并高度重视各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新集体经济组织的比较优势的发挥,大力扶持“一乡一品”、“一社一品”的特色农业发展,以此稳定各地的农业产业结构、产量和农民所得的持续稳定增长。但20多年来,我们一直没有实现这一转变,导致最近20年农民增产不增收和永无休止的结构调整——你砍梨树种李树,我砍李树种杏树,他砍杏树种梨树。在农产品总量过剩的情况下,千千万万的分散小农经常性的结构调整只会造成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的经常性不稳定,不仅会增加农民生产成本、减少农民收入,还会为资本“爆炒”或他国“倾销”提供机会,并危及经济和社会安全。
第三,要扶持千家万户的小农组织起来,优先发展合作经济和新集体经济。要在新合作经济、新集体经济的基础上,重建新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购销合作体系。要特别扶持城市社区消费合作社和农村社区生产合作社的联盟。 第四,除国家对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专储外,同时要注重发挥供销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集体经济组织对一般性农产品的订单生产经营和收储功能。 第五,城乡农资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只能由国家、农民集体联合筹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必须对已经存在的外资和私人资本独资建设和经营的农资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改造。外资不能涉足我国境内的粮食棉花等主要农产品的收储和加工。 第六,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权,要相对集中、可控。要提高外资在境内建农业园的门槛,严格管理外资企业的农产品进出口权。 第七,要扶持大型龙头企业出海抢占国外农产品市场份额,而不是扶持龙头企业抢农民的国内市场份额。 第八,最近几年香蕉卖2毛钱一斤、西瓜卖3分钱一斤、蒜苗分文不值和猪肉、大蒜暴涨暴跌等事件经常发生,不少各级政府都并不知道如何应对,更不知道如何预测和预防。因此,政府要加强应对“短缺农产品爆炒”和“农产品武器化”的研究。
第九,
“大蒜暴涨”和“香蕉暴跌”这类事件,可能比一般性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或恐慌大很多,要引起足够重视。要在国务院内设权威机构——农产品安全办,在第一时间协调应对类似农产品安全事件。
(作者单位系河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