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解决不了“富二代”问题
    2009-11-26    作者:陈志武    来源:时代周报

    继江苏政府的“富二代”培训班之后,近日在广东顺德等地,也大有模仿的势头。“富二代”的传承以及企业后备人才之所以成为社会讨论热点,并引发政府的介入,一方面是因为传统的“富不过三代”的诅咒,另一方面是因为在现阶段的许多地方,第一代民营企业家大多已接近退休,迫切希望子女接班。但是,据媒体报道,在广东顺德,九成以上“富二代”不愿或者不能完全接班,令“富一代”倍感头疼。
  于是,江苏计划实施“千名民营企业家后备人才培养计划”,让企业家后代在江苏省委党校等接受一周左右的学习。
  民营企业接班人真的是政府能“计划”得了的?这不仅仅涉及到公平的问题,而且从效果上,政府主导的培训项目会优于商学院以及其他民间管理教育项目?莫非这又是某些职权部门利用垄断特权,变相从民营企业收费、寻租?

  “富不过二代”根源在儒家文化

  “富二代”问题当然不只是今天在突出。在费孝通、张之毅的经典著作《云南三村》中,1943年当张先生回玉村考察时,他发现玉溪旧有富商基本走向衰败。“文兴祥家的衰败情况:本人已于1942年死去,两个儿子已分家,均在家闲着。因无人手经营及洋纱缺货,洋纱号已停业。”“冯祥家的衰败情况:本人于1942年死去,死后家里兄弟七人分成七份……洋纱号停业。”“潘小臣家的衰败情况:本人已死了几年。家里留下妾一、子三、女一。大子25岁已结婚……常好赌钱。儿子仍在中学念书……铁矿请老家人照顾着,勉强维持局面。”
  费、张两先生总结道:“我们看过以上玉溪四户富商之家的衰败情况后,印象最深刻的是像文兴祥、冯祥这两位本人兴家的人一经死去,商号即因无人经营而停业…… 由于本人在世经营商业时,家中兄弟子女等家人,几乎都是闲散过活,并多有烟、赌等不良嗜好,以致家人中没有一个成器的,所以本人一死,一家即后继无人。”
  为什么文兴祥、冯祥这些创业者在世时没有培养“接班人”?为什么除了自己的亲属、亲戚外不能在更广泛范围招募职业化经理?为什么公司的管理没有程序化、非人格化,这样使公司能相对独立于创始人?
  过去的这些例子说明,“富二代”问题不只是今天才有,而且在中国的长久历史中从来就有。由此我们看到,“富二代”的挑战不是几天、甚至几个月党校培训班就能解决的,而是必须从根源上入手,否则在中国,“富二代”问题不仅明天还会在,而且后天、下个世纪照样在。“富二代”问题的根源,在家庭教育方式中,在儒家文化传统中,在契约文化缺失的意识中,也更在我们的人格化企业制度传统之中。

  如何解决“富二代”问题?

  谁都知道,让子女上好的学校、读有用的书,才能让子女有出息,成为接班人。但是,我们许多人可能并不知道的是,不能让子女认定家族企业、家庭财富自然是他的,而是让他感受到竞争。没有竞争压力,人是不容易有进取心的,上再好的学校也没用。
  今天的独生子女之所以比过去的中国子女更没有接班能力,原因在于此。不过,当年玉村的文兴祥、冯祥均有二子,潘小臣有三子,而且都有女儿。那么,他们接班人的选择空间不是比现在的企业家多吗?在过去的中国家庭后代中,谁是家产继承人、接班人,不是可以充满竞争吗?没有!至少始于汉代的“诸子均分制”是说,以诸子为主、所有共居的亲属,按差序等级共同享有继承权,就如玉村各家的财产处置安排一样。这就带来两个后果,其一,是儿子就可以分,可以继承接班,没有任何竞争带来的不确定性,没有上进的动力;其二,毁掉子女努力向上的激励,反正各儿子、各家所得会一样,何必去努力?所以,就有了玉村富家创业者死后的衰败结局。
  在西方社会,财产所有者可以通过遗嘱,按照他喜欢的方式事先安排好其财产(包括企业经营权)的继承者,继承者可以是子女、亲戚,也可以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朋友、法人甚至动物。这种传统带来的结果是,即使只有一个儿子,其儿子也不一定必然有继承父业的特权,而是儿子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证明他有能力,证明他值得获得父业的继承权!

  他山之玉

  就以今天的美国公司Humana为例,其创始人只有一个儿子,他儿子大卫于1980年从耶鲁大学毕业后,不是回到父亲公司的怀抱或者通过父亲的关系找到舒适的工作,而是选择去刚刚开放的中国湖南,去湖南医学院教英语。那时的长沙没有几个外国人,更没有西餐馆等设施。在那里教书、学中文、磨练两年后,回到美国在波士顿一家银行做普通职员。之后于1985年上耶鲁法学院,1988年毕业后,在政府工作四年,做美国国务院的法律顾问之一。1993年,他创办自己的风险投资公司(Chrysalis Ventures),该公司投资创办多家成功企业,至今是美国风险投资行业的主角之一。他以自己的能力和成就证明了自己是个非常有出息的人,有资格接管其父创办的企业。1996年,大卫成为Humana公司的副董事长,2005年其父退休,由大卫接过董事长的席位。今天,Humana公司是市值71亿美元的上市公司。
  在当今中国社会,由于独生子女的现实,要创业企业家把企业财产留给血缘之外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很不现实。
  但是,创业者公司的经营控制权应该可以超越血缘关系。更何况,即使地方政府、学校推出许多“富二代”培训班,大多数企业家的后代还是没有能力真正接班父亲的企业(由于上述家庭文化传统、独生子女常被惯坏的原因),那么,许多中国民营企业家几乎是没有选择,必须在血缘之外寻找最称职的职业经理人。
  也就是说,真正解决“富二代”问题的出路,不是党校的培训班,而是迈出以下几步:第一,改变子女的教育方式和内容,给子女以真正上进的激励;第二,发展超越血缘的契约法治制度,以促进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发展;第三,资本市场对民营企业完全开放,给第一代民营企业家提供股市上市的股权退出机制,让股权市场的约束促使企业的公司法人化转型,为职业经理人的进入铺路。只有做到这些,民营企业才可走出“接班人非亲子不可”的困境,“富二代”的问题才不再是问题。其它药方只会不得要领,诸如政府培训等药方更是要不得,占用纳税人的公共资源不说,其成效也是值得怀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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