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市场化能推进资源价改吗?
    2009-11-20    作者:陆志明    来源:证券时报

    虽然能源资源类基本商品价格改革只见价格上行,不见改革现身;相关价格调整听证会也被戏称为“听涨会”,但是公众所不愿见到的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却依然我行我素。中国石油规划总院油气管道工程规划研究所副所长杨建红在接受相关财经媒体专访时对外披露:目前发改委关于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的具体方案正在讨论中,讨论完成后会尽快上交国务院批准。
    事实上,远不止天然气价格上调,其他如成品油、自来水也都蓄势待发,或早已在讨论之中。就在不久前的10月10日,成品油价格完成了新一轮的改革;最近数月以来,上海、天津、广州等地也陆续召开了水价上调的听证会。今日起全国非民用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总体而言,能源资源类基础商品价格改革——涨价已经成为时下社会公众所热议的话题,而“市场化”改革也成为大众所期待的变化之一。
  那么市场化导向是否能真正解决能源资源类基础商品定价问题呢?这一问题恐怕仍有待商榷。
  首先,应从能源资源类基础商品本身谈起。包括水电煤油在内的基础商品因其直接影响到居民生活成本与企业经营的上游成本(如推高通胀压力),为政府所直接或间接调控。但这些商品本身并不具备外部性——也即单个消费者消费不会使其他消费者受益,因此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此大类商品实质上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仅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更准确地说,能源资源类基础商品属于受政府价格管制的“准公共商品”。
  其次,为何要实施价格管制?这与此类商品本身所处的行业密切相关。石油开采与提炼、自来水务处理、以及发电配电行业本身属于“自然垄断行业”,也即这些行业的前期投入巨大,存在极高的进入壁垒,绝不是普通企业家和投资者所能运营的。如果对其实施完全的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那么很快这些行业会产生一个或少数几个垄断巨头,通过寡头之间的合作,从公众身上赚取高额的垄断利润。
  美国当年洛克菲勒财团通过纵横捭阖之术建立起标准石油公司,一度实现了“一统天下”的垄断地位,最终美国参众两院依据《反垄断法》将其一分为五。更何况目前中国尚处于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体制,能源资源采掘、生产均集中于少数企业的手中。市场化并非万能,由于这些准公共商品行业本身的特质,决定了在现有的经济阶段和政策环境下,行业垄断必然会迅速形成,并最终侵害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再次,真正的解决之道在于破除垄断、强化政府的透明化监管机制。无形之手也需有形之手辅助。此前为媒体所曝光的宁波、兰州等地水务涨价事件充分表明相关企业的强势垄断,以及政府在透明化监管方面的不作为。作为水务垄断企业本身,其效率存在诸多不尽人意之处,但却以保护商业机密为托辞隐瞒自身的实际成本。对此,政府相关部门也未尽到尽职调查之责,未能及时公布合理的水价范围。
  不恰当的市场化改革所产生的危害,并非当前能源资源基础商品上才出现。事实上,早先的医疗、社保、房地产市场改革均已证明将所有责任推给市场,期待所有问题统统交由市场来解决是荒谬的,目前房地产市场价格畸高,医疗、养老与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不到位的主要原因,即与不当的市场化有重要的关系。纵观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制度,其之所以市场运行机制平稳且高效的基石在于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严格的市场经济反垄断措施、以及充分透明、民主与高效的政府监管体系。
  能源资源类基础商品的改革绝非简单的市场化,期待更多的企业加入进来就能解决问题是不符合市场经济本身运行客观规律的。只有将政府高效透明反垄断监管的有形之手与市场经济调控的无形之手结合,才能确保水电煤油等基础商品价格维持在合理的空间,防止通胀预期下基础商品价格上涨加倍放大实际通胀压力。

(作者为复旦大学金融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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