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乱收费真的已“解决”了?
    2009-11-12    作者:石贵红    来源:新京报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10日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国家投入1600多亿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这样一来,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的项目很少,而且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教育“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解决(《人民日报》11月11日)。

  教育“乱收费”现象真的解决了吗?就在前几日,国家统计局一项最新调查显示,高昂的教育费用已成为有适龄子女居民家庭中一项沉重的负担,有七成的家长觉得难以承受。而在稍早时间,网友们对新任教育部长表示“五大期盼”,其中之一就是“整治教育乱收费”。面对整治教育“乱收费”的强大社会呼声,不知道何以能得出“乱收费已解决”的结论。
  如果能想到,有的地方政府并没有履行教育投入的责任,切实保障义务教育经费,而且挪用、挤占中央与省级财政的转移支付资金;如果能想到,有的地方存在严重的义务教育不均衡问题,导致择校热高烧不退,择校费、借读费难以禁止,并以变相的捐赠、赞助名目出现;如果能想到,在实行义务教育全免学杂费之前,我国义务教育曾实施“一费制”,其他收费项目也被禁止,可为何不少地方仍严重存在各种巧立名目的收费;如果能想到,在国家有关部门严查乱收费的背景下,为何多年来教育乱收费列行业不正之风的榜首,那些乱收费地区、学校的责任人,并没有真的被严肃问责——作为教育官员,还会有这样的结论吗?
  最近,教育部前新闻发言人王旭明针对北京大学日前公布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撰文说:“由这件事反观我们的不少决策,小到一所学校一个单位,大到一个部门一个系统,许多决策的始作俑者可谓动机高尚,目标伟大,心地也很善良,遗憾的是缺少对中国国情的把脉,在实际操作层面上也缺少细化,同时,纠错机制也不完善,从这一点说,我们期待更加科学有效制度化层面的东西,期待多一些美妙而好念的经”。
  他的观点,用到这里,也十分合适——决策者们只考虑自己推出的政策有多好、并想象着其得到“完美”的实施之后有多好,却不考虑这样的政策得到了怎样的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会遭遇哪些问题。其实,即使出现问题,也视这些问题而不见:去年,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对54个县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调查情况,发现部分地区存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等四大问题。而就在上个月,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还发出一个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通知,称教育乱收费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治理成果还不巩固,反弹压力不容忽视。
  如果不深入调查、不听民众的意见,做“闭门决策”、“闭门畅想”,决策也就成了“闭循环”,难以对现状发生作用。这就是过去很长时间中,有些政策一出台就受到质疑,政策没有得到执行、却被认为成果显著的重要原因。媒体前不久所报道的教育八大潜规则的形成,也得益于这样的治标不治本、以及虚夸治理效果的管理思维。因此,如果要想“解决”教育乱收费,那必须先从“解决”这样的思维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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