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激发资本市场财富效应值得期待
    2009-07-31    吴学安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国证监会日前已经接受38家保荐机构推荐的108家企业递交的创业板上市申请,这108家企业递交上市申请基本符合此前预期。业内人士称,申报创业板上市申请的企业到创业板上市,有利于企业融资,有利于打开企业品牌,促进企业的规范运作。对于为什么会选择到创业板上市,而不是选择中小板或主板上市,不少创业板上市申请企业表示,创业板上市可能速度更加快捷。同时,不少企业均表示对创业板充满期待。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已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表示:主板、中小板是向后的市场,创业板是向前的市场。国内中小企业板市场在制度上与主板市场没有区别,是主板市场的一个层次,无法满足更多中小企业发行和上市的需要。从2004年开设到现在近5年时间,只有300多家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市场发行和上市。但创业板市场是与主板市场包括中小企业板市场是有很大区别的市场。
    创业板市场通常所称的二板市场,即股票第二交易市场,这里的“第二”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在国外,二板市场又叫另类股票市场,也就是针对中小型公司、新兴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的市场。二板市场主要功能是为中小型创业企业,特别是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服务,一般说它的上市标准与主板市场有所区别。开设创业板市场的目的是旨在支持那些一时不符合主板上市要求但又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的上市融资。业内人士称,创业板和已经推出的黄金期货以及以后将择机推出的股指期货,都是中国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必须采取的“破题”之举。创业板市场的推出,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高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利于完善创业资本退出机制,促进创业投资的发展和企业创新机制的形成。
    根据发行程序,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而在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则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根据办法,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市场风险警示及投资者持续教育的制度,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制度以及防范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内部控制体系。在信息披露方面,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做如下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在国内目前的上市规则中,一家企业要上市,必须要3年盈利,上市之后至少锁定1年,前后大致4年。而创业板则不同,只要3年经营记录最后一两年盈利符合上市要求即可。创业板推出后,“退出的通道增多,时间上也更加灵活”。创业板的推出,对于股市来说,应该是一个“利好”,因为一些持有这些待上市公司股权的上市公司可能会因此受益,另外对于股权私募基金也将有良好促进作用。而股指期货的推出和创业板推出并没有矛盾,创业板的推出是考虑到目前资本市场层次与容量的有限而采取的相应措施,而股指期货的推出是为了给市场提供一个自我调节风险的工具,从而增强其自身内在的稳定性。
    创业板市场应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市场,主要为自主创新、高成长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和投资的市场。现在国内中小板市场在制度上与主板市场没有什么区别。而创业板市场则是针对新兴企业、创业企业、成长性很强的企业,重点是高新技术企业发行和上市的市场。因此不能把创业板办成第二中小企业板,现在市场普遍对创业板疑虑重重之外,而创业板要想摆脱中小企业板的羁绊,必须进一步制度创新。首先,上板的企业条件要相对宽松,不应设非流通股,要放松发行人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资金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要求;其次,要将发行制度从审核制度逐步过渡到注册制、准入制,完善上市保荐和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执行推出制度,建立投资者准入制度。
    应该说,创投概念已经成为今后一大投资主题,具高成长性的中小板企业将会吸引更多的市场目光。创业板的推出,不仅将完善资本市场体系,还将催生一系列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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