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风能、生物能不仅环境成本低而且具有本土化、多元化的特点,但这些新能源大规模替代化石能源需要电网有能力接受多种能源不同的并网特性。
所谓智能电网,其实就是将电网智能化水平提高到可以适应新能源技术革命所带来的种种变化与需求的电网,智能电网本身并不是新能源技术革命的核心引擎,但它是新能源技术革命不可缺少的公共载体与重要组成部分。
智能电网的核心是能源问题而非IT问题
电网对于IT技术具有天然的需求,但智能电网是新能源技术革命背景下的电网智能化,抛开新能源技术革命的IT技术推广必然缺乏生命力。
目前,从光伏到电动车,可以真正大规模商业化推广的新能源技术其实并不多,而连接IT技术与电网的电力电子技术在材料、制造、应用适应性、经济与环境效益等方面同样不成熟。目前,站在推广智能电网最前台的多是IBM、GOOGLE等IT企业,国内电力二次设备绝大多数也是合资生产、进口技术,因此,欧美发达国家最有直接经济利益的还是通过信息革命形成的IT技术优势,它们在现阶段以推广智能电网的名义向发展中国家倾销IT技术的倾向不可忽视。
信息服务通常属于可中断的需求,因此IT产业虽然技术革新速度很快但往往并不重视技术稳定性,而电网对于安全、稳定、可靠、整体协调性具有极高的要求;IT产品通常属于快速消费品,不断升级换代的代价就是目前地球上数以亿计的电子垃圾,而电网属于投资庞大的基础产业,不应放弃对于设备使用使命、技术寿命的要求(目前电网中使用的二次设备技术寿命已经明显低于一次设备);IT产业是最追求技术垄断的行业,大到域名、芯片、操作系统小到手机电池等各个环节,各种形式的技术垄断层出不穷,而电网是覆盖全社会的公用事业,需要坚持互通互联透明公开的原则。
因此,IT技术是实现智能电网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必须从新能源技术革命的层面看待智能电网问题才可能跳出现有的利益格局,真正让技术创新照亮人类进步的阶梯。
推动智能电网发展必须由政府主导
智能电网是新能源技术革命的基本载体,也是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部分,2008年初我国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电网受损的严重后果令人记忆犹新。智能电网的建设以及新能源技术的大面积推广,最终都需要全社会买单,需要从社会总福利角度进行公共决策。因此推动智能电网发展不能停留在IT企业营销行为或者电网企业投资计划的层面,而应作为一项重大公共决策由政府来主导。
我国由于电力改革不到位,电力市场结构与企业营利模式不合理,使得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业务混淆,垄断性与竞争性企业同场逐利,造成输配电环节成本的不合理性显著高于竞争性的发电环节,而且存在攀比崇洋通过盲目规模投资出政绩、出油水、出话语权的现象。因此应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行独立输配电价,改变电网企业营利模式,加强成本监管,推广建设招标,明确并落实电网的公共属性,抑制盲目扩张驱动,防止智能电网成为电力垄断与IT垄断的结合、自然垄断与技术垄断的结合。
推进智能电网需要同步开展反垄断监管
智能电网是新能源技术革命的载体,在坚持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规划原则、统一调度指挥的同时,反垄断监管将成为最重要的监管领域。
监管领域包括通过“伪升级“伪技改”恶意降低技术寿命,增加电网成本;设置门槛,阻挠电网公平开放以及相关技术领域互联互通;通过人为扩大差异的“伪专业化”,设置技术壁垒谋取暴利;过早或过久固化市场格局与技术标准,增加新技术进步成本,等等。
电网本身属于自然垄断环节,在电力改革不到位、电力市场结构与企业营利模式不合理的情况下,存在大量滥用垄断地位的操作空间,而随着推进智能电网过程中IT技术与电网深层次结合,各种技术垄断行为借助电网自然垄断的载体将更加多样、更加隐蔽同时更加暴利、更加顽固,智能电网时代的反垄断监管将面临巨大挑战。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智能电网是在新能源技术革命背景下特定的电网职能化发展阶段,但电力行业普遍联系、快速响应,分层交易、多边实现,超前投资、有限竞争,基础服务、传统管制等等技术经济特性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而且随着电网规模扩展、公共性质加强、附加服务提高、交易复杂性升级,电力行业对于监管的内在需求将更加迫切,监管机构应密切关注有关动向,不断提高自身监管能力,与新能源技术革命、与智能电网同步发展与进步。
(作者为国家电监会研究室高级工程师、经济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