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地方要公示商品房建筑成本了
    2009-07-27        来源:点评:王国辰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江西省监察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销售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建立商品房容积率和成本等信息公示制度。今年9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公示商品住房成本。
    根据《通知》要求,9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和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分别公示各项商品房开发销售信息。其中包括,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商品住房平均成本,含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前期工程费、房屋开发费、管理费、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其他费用、税费等;经批准的项目规划条件、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含用地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及其布置、建筑间距、建筑层数、停车泊位及其布置、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布点等。
    与此同时,《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按要求公示信息或公示不规范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公示或公示的信息虚假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可由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记录、定期公告、媒体曝光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点评: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建筑成本进行公示,而且对拒不公示或公示的信息虚假的按规定进行处理,是消费者期待已久的事情,其意义无须赘述。这里想提醒的是,前些年曾有些地方做过这种要求,结果却由于种种因素不了了之;江西此次能否排除干扰坚持下来,将众说纷纭却都说不清楚的商品房建筑成本真相清晰地告诉公众,进而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探出一条路子,人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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