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购房者权利在推诿中再次坍塌
    2009-07-06    李妍    来源:重庆时报
  越来越多的事例表明,上海倒楼事件中的购房者权利,越来越游离于正当诉求满足的通道之外———先是银行方面振振有辞地表示,房屋倒塌无损于购房者与银行间的抵押贷款协议,抵押标的虽然倒塌毁损,但还款按合同仍需要继续履行;甚至还有所谓的专家指出,如果银行与购房者之间的合同抵押物不存在了,那么购房者则需要提供其他物品作为抵押,其中不排除追索购房者的其他财产;就在购房者把期望放在政府身上,希望政府能够保证给予赔偿时,政府却又是一副急于撇清干系、置身事外的表态:政府在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只是协调作用,不能直接付赔款给业主,也没有权力强令银行,只能与银行沟通解决。
  于是现在,一起震惊全国的倒楼事件,就这样在权力惯常的太极手法下,俨然变成了一起仅限于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房产纠纷问题。在这起事件中,政府更像负责街道纠纷调停的居委会大妈,耐心地听着权益受损者的絮叨抱怨和利益诉求,而无意掺合其中。却似乎忘了,在这起“53年未曾见过”的房屋倒塌事件里,还有着无所不在的权力地基,以及亦官亦商的“红顶商人”在这些暴利产业中不断复制着的所谓“梅都敛财模式”。正是这种官商勾结的典型模式造就的权力通吃现状,才让所有围绕购房者权利构筑的监督体系无济于事。最终,这座以典型的官商勾结模式拔地而起的大楼,以轰然倒下的诡异方式暴露出权力无所遁形的丑陋地基,却也让购房者的权利坍塌得无处逃遁。
  从这个角度来说,倒楼事件显然不仅是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房屋质量纠纷。它那决绝、诡异的倒塌方式所引发的举国大哗,以及官商勾结的敛财模式,都注定了这将是一起政府必须参与其中的公共事件。而政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也绝不是调停者那样简单,抛开权力曾在其中牟利不言,从政府为开发企业盖下的那一个个审批发证的红章之后,就意味着政府对开发企业资质、质量的认可,权力也理应为房屋的安全质量负责,而绝不能将责任只推给开发商,更不应将购房者的权利诉求置于塞责推诿的真空境地。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倒楼事件中,除了倒塌房的购房者外,其周边房屋的购房者权利也不可忽视。倒楼事件后,有网友曾戏谑地表示:“你知道世界上最最痛苦的事是什么吗?你买的不是倒的那栋楼,而是旁边那栋。”的确,倒楼事件引发的震惊,足以让周围的购房者和居住者心存忌惮。尽管有关倒塌的原因,政府调查组曾做出“因施工不当导致房屋倾倒”的结论,同时也表示周边房屋没有发生沉降,但最新事态发展却显示周边购房者的境况也不容乐观。就在7月2日,距塌楼的“莲花河畔景苑”直线距离不到1.5公里的一个在建工程,在一场暴雨中基坑也出现塌陷,导致邻近住宅小区出现沉降;几乎同一时间,在距塌楼直线距离7至8公里的一个小区,在暴雨后出现了超过10厘米的地面裂缝,小区楼体与地面的沥青被拉扯破损,并有排水管道开裂。这些太过密集地发生于同一区域的建筑事故似乎都表明,塌楼事件很可能不仅是由“施工不当”引起的,这其中还可能包含着来自地质或其他综合因素。而这种潜在的安全隐患,则更似高悬于购房者头上的利剑,不知哪一天会突然掉下,击中人们茫然无措的权利。
  无形中,人们的权利就在这样的权力推诿塞责与对安全的惶惑不宁中悄然断裂。而如果政府不能以感同身受的责任心态现身其中,如果不能及时估量出房屋倒塌的其他非人为因素对周边楼房的潜在威胁,那这起因楼房倒塌引发的公共事件,很可能在对购房者诉求的塞责及对潜在安全因素的忽视之后,酿出更加恐怖的惨剧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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