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来看,国有股转持无非是左手转右手,即把原国有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而从《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看,社保基金会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的法定和自愿承诺禁售期基础上,再将禁售期延长三年,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有股减持的压力,本质上也是对冲IPO的扩容压力之举。
稍加分析,国有股转持至少有三个鲜明特点:第一,国有股转持将增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规模约10%。经初步核定,截至2009年3月26日,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公司共131家,涉及国有股东826家,应转持股份约83.94亿股,发行市值约639.33亿元。而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权益总额为5130.89亿元,国有股的转持,相当于在此基础上实现了同比约12%的权益收益。 第二,国有股转持并不妨碍国有控股地位。经确认的国有股东在履行转持义务前已发生股份转让的,须按其承担的转持义务以上缴资金等方式替代转持国有股。对符合直接转持股份条件,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需要保持国有控股地位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允许国有股东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上缴中央金库情况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分红或自有资金等方式履行转持义务。 第三,国有股转持有利于夯实标的股票的发行价基础。国有股转持给社保基金会和资金上缴中央金库后,相关国有单位核减国有权益,依次冲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和实收资本,并做好相应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工作。对于转持股份,社保基金以发行价入账,并纳入基金总资产统一核算。也就是说,国有股转持类似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发行价认购了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这对于市场标的股票的发行价,无疑具有极强的支撑作用。 从国有股转持传递的信号来看,政府希望通过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步伐,拓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资金来源,以此从源头上解决制约消费增长的瓶颈问题。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累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70亿元,同比增长15.0%。5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28亿元,同比增长15.2%,同比增速并未显著改善。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除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确保投资快速增长和外需的稳定外,尚需建立刺激消费的长远机制,即加大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在消费理念层面真正解除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 此外,在IPO重启的关键时刻,宣布国有股转持方案,也体现了管理层对于A股市场的呵护之意。IPO重启后的首单并非市场所预期的中国建筑,而是中小板的桂林三金药业,表明管理层推进IPO重启的审慎之态。从融资规模的角度来看,也是为了避免对市场流动性的过度攫取。 因此,国有股转持不仅仅是充实完善社保基金的惠民之举,也应视作是保增长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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