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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3 本报记者:刘洪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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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制止“在一些领域还相当严重”的歧视国货现象。然而,一些西方媒体却将此误读为中国要求在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中优先采购国货;并把中国的做法和个别西方国家要求购买国货的法律条款相提并论。
与之前不少美国人为“购买美国货”叫好相比,美国现在是一边倒地抨击“购买中国货”政策。当然,角度也略有不同。有言词恐吓的,说中国现在从美国取得数千亿美元顺差,还“购买中国货”排斥外国货,应该对中国实施贸易制裁;有语重心长教育的,说中国是出口大国,此举将挑起贸易争端,对中国经济和就业都会得不偿失;也有感叹连连的,说中国现在是“以牙还牙”,谁叫美国先制定“购买美国货”条款呢!
美国人担心中国政府投资项目优先“购买中国货”,最根本的原因,是怕失去巨大的商机。中国是美国的主要出口市场之一,随着美国经济陷入衰退,许多美国企业都将目光投向了中国。《纽约时报》文章就说,1998年中国制定大规模财政刺激计划,随后两年中国进口额分别增长了18%和36%。而这一次,中国4万亿元计划,自然蕴含了更多的商机。
美国人对“购买中国货”口诛笔伐,真的都站得住脚吗?
首先,在政府采购领域,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国货是国际惯例。在发达国家的美国、英国、法国,几乎任何一个国家在过去几十年都实施这样的措施。美国的《购买美国货法》规定,政府采购必须至少购买50%的国内原材料和产品。想一想,如果美国总统的座驾选择的不是国产的林肯或凯迪拉克,而是德国的奔驰或宝马,美国人会怎么想?
其次,中国还不是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的签字国。请注意,美国的“购买美国货”条款的实施条件是“不违背美国对国际协定的承诺”,即不违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世贸组织的“政府采购规定”,中国不是签字国,为什么中国必须承担其还没有义务的责任呢?
当然,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外国媒体故意漏掉或轻描淡写的一点,则是中国社会或多或少存在针对国货的“逆向歧视”的问题:同等条件下,根本不是“国货优先”,反而是“欢迎洋货”。这种不正常现象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但不外乎质量偏见、出国考察诱惑和个别腐败现象。中国制止政府采购中歧视国货现象,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环境,与“优先采购国货”风马牛不相及。破解这一“逆向歧视”的怪现象,给予“国货”正常国民待遇,政府带个头,自然是责无旁贷。这样也助于进一步增强国货的竞争力和声誉。
(本报记者刘洪6月22日发自华盛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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