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保单”索赔案例评析
    2009-06-19    明亚保险经纪:郭冲    来源:经济参考报

    案例: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2006年12月1日,丁女士上班途中被一辆大货车撞伤,伤残指数40%。大货车车主龚某此前已就肇事车辆向人保财险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支公司(下称“吉林人保西安大路支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丁女士入院期间,与龚某及上述保险公司就赔款问题发生了法律纠纷。
    经北京朝阳法院调解,三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吉林人保西安大路支公司于2007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向丁女士支付保险赔偿金17万元;龚某一次性向丁女士支付经济损失18000元。后龚某如数支付了赔偿,但是吉林人保西安大路支公司方面却总以需要审核为由拒绝履行赔付。无奈之下,丁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朝阳法院的执行法官赶赴吉林人保西安大路支公司在北京的办公地点进行查封发现:吉林人保西安大路支公司系登记设立于吉林省长春市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属跨行政区划在北京招揽保险业务。该办事机构不具备现金储备等理赔必要能力,无直接审批理赔权限,在理赔中增加了当事人的审批环节和时间成本,而中国人保对其缺乏有效监管。
    在查封现场,一位自称是吉林人保西安大路支公司定损员的赵先生称,该公司在北京没有银行账户,没有账目,也没有保险清单,保费以及理赔费用均由位于长春的总部直接收付。但在该办公地点,法官搜查出一份详细列明赔付金额的理赔清单,赵先生称,该清单上列明的款项都是用现金赔偿的。

    专家简评:此类案例是一种标准的“鸳鸯保单”案例,经常会出现在车险上。
    “鸳鸯保单”不仅扰乱了公司的正常经营,也欺骗了毫不知情的客户,将客户获得的保障裸露于风险的敞口中,于是就出现了客户缴了费、出了险而不能顺利获得应有的赔付。
    违法分子经常抱有侥幸心理来操作“鸳鸯保单”,当客户发生理赔的时候他们利用截留的现金来进行理赔,但如果发生规模很大的赔偿时,由于偿付能力出现了问题,这样的违法操作就浮上了水面。虽然这样操作存在很大风险,但还是有一些利欲熏心的人铤而走险。
    投保人在投保车险的时候有以下方法来识破“鸳鸯保单”:尽量找专业的保险机构,找值得信任的保险营销人员。拿到保单后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核实保单是否真实有效,核对保障范围和保费、保额是否一致。同时,投保人如果发现“鸳鸯保单”,投保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或保监会稽查处举报,并要求更正或者做退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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