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充分的市场化化解油价纷争
    2009-06-04    张贵峰    来源:中国经济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月31日宣布,决定自6月1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400元。
  端午节前夕的5月27日,国家发改委才郑重辟谣澄清说:“成品油价格近期不会上调。”短短4天之后,成品油价格就应声而涨。老百姓尤其是广大车主由此而生的抱怨可想而知。
  然而,与普通消费者的“油价过高”态度不同的,还有另一种抱怨:“(此次油价上调)并没有调整到位。”而此前中石化、中石油两巨头更是放出话来:“如果6月份不调价,两大公司炼油板块将出现每吨300元左右的亏损。”
    不难看出,此次成品油价格上调,作为实施者的国家发改委可谓“两头不讨好”——一面是消费者不满油价上调特别是突然上调,认为其“说话不算数”;而另一面,石油企业同样对此腹诽不已:既嫌油价涨晚了,又嫌油价涨少了。
  一次调价,相关的三方似乎均不得利,如此尴尬的局面无疑再次生动地证明:目前我国并非完全市场化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已经远远滞后于现实的社会发展需要,是到了以充分的市场化机制消弭油价纷争的时候了。
  所谓的“充分市场化”,在我看来,至少应包含以下两个缺一不可、互为支撑的方面:其一,将油价的涨跌、变动主要交给市场来支配,即使政府觉得有干预油价的必要,也应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间接而为,比如通过增减石油储备的方式来调节市场。
  其二,或许也是更为关键和重要的一方面是:去“垄断化”,在一个缺乏乃至排斥竞争的行业中,公平、合理的价格实际上是并不存在的——任何商品的合理价格及其所包含的合理利润,从来都是在开放的市场环境下不同市场主体之间充分竞争的结果。
  所以,无论是从遵从市场规律,还是尊重民意,以及避免替垄断者背黑锅——将自己从“两头不讨好”的尴尬被动处境中解脱出来的角度考虑,尽快去推动成品油价格机制的完全充分市场化,都应该成为政府的一项必要、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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