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式财政补贴受益是消费者吗
    2009-05-21    马光远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5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采用财政补贴方式,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按照部署,今年中央财政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从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另外中央安排20亿元资金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毋庸讳言,“以旧换新”政策的初衷很好:拉动消费,刺激经济;更新换代,节能环保。对于老百姓而言,淘汰旧车、旧家电换新的同时得到国家补贴,何乐不为?市场也是一片欢呼,誉为空前的利好,厂家、商家、试点地区都对此期待殷殷。
    然而,公共政策的难点不在于出台什么样的政策,而在于政策的细节设计和执行效果。目前我们尚未看到“以旧换新”政策的实际操作细则,从之前“家电下乡”政策暴露出来的问题看,操作细则如何,真正攸关政策之成败。甚至,如果在某些环节不能未雨绸缪,政策最终的效应可能适得其反。
  首先,因为我们没有看到具体的受惠产品目录,所以很难判定对产品升级换代和环保的真正影响。对于汽车和家电产业,真正积压的产品恰好是那些本身就需要淘汰或者并不环保的产品。我们的担心在于,企业在申报产品目录的时候,申报的都是背离政策初衷的产品,国家财政补贴了不该补贴的产品,“以旧换新”成了厂家处理过剩产能的政策窗口,这显然是政策的最大风险。而如何确定详细的产品目录,无疑是相关部门面临的一个最大难题。
  其次,因为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并不明细,而政策细节的出台亦需要一段时间,客观上为商家博弈政策提供了便利。比如,就电器的补贴政策看,原则上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分品种确定最高补贴额度;对回收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定额补贴。这个政策,极有可能“助推”商家进行先期提价。其实在国务院宣布这个政策之前,因为走漏了风声,部分汽车、电器商家已经作出了反应。在一个竞争的市场上,让政府去确定商家的价格非常之难。商家完全可以做到把价格提高两成,或者取消以前的销售折扣,而让消费者享受所谓的10%的财政补贴,在这个环节,财政补贴的优惠基本上可以被商家化于无形,财政补贴可能不知不觉从消费者的口袋进入商家的腰包。
  再次,回收程序也很关键。谁来回收旧车、旧电器,回收的旧车、旧电器是报废还是会通过某些途径再次进入市场。在这个环节,寻租的空间不小。依目前的程序,唯一可能的做法是政府指定回收厂家。而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一个交易,如果有政府的有形之手“指导”,则价格的扭曲不可避免。譬如,政府指定回收厂家,而回收厂家作为“指定”的收购方,就有不可剥夺的独家议价权,本来一个可以去市场上卖到500元的电器,在“指定”的回收厂家这里只能卖到200元,而且用消费券支付,必须到“指定”的商家买新的电器,流程回到上一个问题。这样,在卖旧车、旧电器这个环节,为了得到财政补贴,消费者可能必须付出低于市场价“甩卖”的代价。而这个指定的回收厂家下一步如何处理旧车、旧电器也很重要。如果控制不好,一旦转卖出去,等于财政补贴拉动起来的部分消费又被这部分旧品给挤压了,消费的刺激或许归零,所谓环保和更新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最后,尽管旧车 (所谓的黄标车)鼓励报废对于环保、安全的确可能有好处,但旧电器有些其实是可以继续用的,如果用纳税人的钱鼓励大家提前“报废”,本质上是一种浪费行为,和倒牛奶减少库存大同小异。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理性的选择是节约,是减少开支,而不是花不该花的钱。如果这部分不该花的钱花出去了,则意味着对别的消费的“替代”,从整个社会的总消费而言,未必有什么提升作用。
  由是观之,消费者能否从“以旧换新”政策中真正受益,恐怕还要打上一个不小的问号。这一政策的执行难度,甚至要超过之前已经暴露出种种问题的“家电下乡”。
  相关稿件
· 下乡潮 财政补贴消费确可促内需 2009-05-21
· 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成效明显 2009-04-08
· 农村消费:200亿财政补贴资金拉动1500亿 2009-03-08
· [背景链接]“家电下乡”财政补贴的流动轨迹 2009-02-25
· 长春安排财政补贴1.6亿元用于支持居民购房 2008-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