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企业撤离大城市的苦衷
    2009-05-06    谭浩俊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当初,民营企业纷纷把总部搬到大城市,目的就是想借助大城市的力量,利用大城市在人才、技术、信息、出口等方面的优势,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迅速把企业做大、做强。但是,能够实现这种目标的企业非常有限,多数企业不仅没有达到目的,反而把企业原来的优势也丧失殆尽。
   据4月28日的《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与上世纪末掀起的“进城”潮流相反,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正在考虑或已在进行把总部搬离上海等大城市,回到他们曾经离开的“家乡”,转移到一些三、四线城市。
   这种现象,与大城市正在推行的“总部经济”战略似乎背道而驰。虽然说,正在撤离或准备撤离企业的“总部”与大城市追求的“总部”存在一定的标准差异,大城市追求的是国际企业总部、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撤离的民营企业多数个儿还不算大,无法满足大城市对“总部胃口”的需要。但是,如此匆匆而来、匆匆而去,还是有许多值得反思的地方。
   当初,民营企业纷纷把总部搬到大城市,目的就是想借助大城市的力量,利用大城市在人才、技术、信息、出口等方面的优势,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迅速把企业做大、做强。但是,能够实现这种目标的企业非常有限,多数企业不仅没有达到目的,反而把企业原来的优势也丧失殆尽。如国内服装业曾经的龙头老大杉杉集团,将重心移往上海准备在高科技领域大显身手以后,在宁波起家的服装市场却全面失守,杉杉西服的市场占有率也从辉煌时期的30%-40%下降到2003年的4%,由西服市场的主角变成了配角。
   虽然从长远利益考虑,民营企业把大城市作为新的落脚点,本身并没有错。毕竟大城市有小城市所不具备的人才、市场、信息、对外联络与交流、出口等方面的优势。但是,大城市也有大城市的弱势,如竞争性过强、运行和管理成本过高、政府的政策和服务资源有限等,也使民营企业能够得到的扶持和帮助很少,生存和发展的压力更大。对多数民营企业来说,大城市不是企业腾飞的“天堂”。在不具备足够竞争力的情况下,放弃中小城市劳动力、土地和运行成本低、自然资源丰富等方面的优势,特别是放弃政府“庇护”这一大城市所不具备的政策和服务优势,实质上就是弃优选劣,要想实现做大、做强的目标很难。
   所以,随着大城市土地成本不断上升、劳动力成本不断提高、各种运行成本不断增加,当中小城市利用老乡牌、感情牌、政策牌、成本牌发起“总部经济”攻势以后,这些民营企业选择回归或者撤离,也就成了水到渠成的事。
   现在的问题是,虽然民营制造企业撤离大城市已成为一种趋势,一种现象。但是,撤离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还是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首先,大城市对“总部经济”的理解和选择要科学。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大城市过度重视国际企业总部、地区企业总部和研发中心的策略需要作一定的调整。因为,国际企业、地区企业、研发中心不会轻而易举地将“总部”搬到我国,即使将总部迁到中国,也不会是先进的制造业、高科技企业、高科技产品。所以,在追求国际企业、地区企业总部和研发中心的过程中,切不可放弃国内民营企业总部这一重要力量,要为民营企业腾出一些空间,让已具备一定国际市场竞争实力和竞争能力的民营企业,利用大城市的优势发展壮大。
   其次,要建立民营企业撤离大城市的“缓冲地带”。值得注意的是,国外制造业转移是在本国先进制造业已经发展到相当水平的情况下实现的。而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城市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并没有多高水平,如果盲目转移,会形成大城市在制造业方面的脱节。所以,必须建立大城市民营制造企业转移的“缓冲地带”,边发展先进制造业,边进行传统制造业转移。
   第三,民营企业要全面提升竞争能力。民营制造企业所以撤离大城市,与自身发展水平不高、能力不强也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些民营企业已经习惯了低成本扩张和享受政府“庇护”,还不太适应激烈竞争的要求。
   因此,民营企业必须在如何提升产品档次、提高企业科技含量、优化产品结构上下工夫,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竞争水平。
   第四,实现中西部和沿海城市产业转移的良性互动。制造业转移是一种方向、一种趋势,但是,如何转移也是一个必须高度重视和关注的问题。需要强调的是,国内的制造业转移,必须把沿海城市和中西部的互动机制建立起来,把制造业转移与发展中西部地区的交通运输业、物流业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政府4万亿元投资项目带动中西部地区物流业、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以增强产业转移的有效性和带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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