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激起千层浪。山东临沂不久前发布的一份《关于公布临沂中心城区高层商品房开发成本的公告》,详细地测算了当地商品房开发成本,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2008年底,临沂市建设局在市区选定了中心城区7个地块,每个地块选择了若干个有代表性的高层商品房项目,由相关开发企业填报,并在此基础上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
建设、土地、规划等部门调查土地出让价格、建筑容积率、建筑安装成本等,最终形成了商品房开发的7项成本测算数据。 长期以来,由于房价成本的不公开,房价成本完全成了一笔糊涂账。虽然社会盛传房地产是暴利行业,房地产业利润高到让开发商都感到“不好意思”的程度,但由于缺乏权威部门的统计和公布,房地产业利润到底有多高成了一个谜。在当前房价依然虚高,普通百姓仍只能望房兴叹的今天,公开房地产业利润的意义在于,它确保了购房者的知情权,让购房者知道具体的房价成本,从而形成合理的判断;有利于政府和社会了解房地产行业利润有多大,为制定适度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奠定基础。这不仅对百姓和社会有利,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是件好事。 西方有句谚语说:“上帝拼命要掩盖的,就是世人迫切想知道的。”用这句话形容群众与房地产利益集团间的公开房地产业利润之争,可以说是再贴切不过了。一方面是普通群众迫切要求公开房价成本和房地产业利润,遏制房地产暴利;一方面是房地产行业以涉及商业秘密等为由,拼命隐藏房价成本和房地产业利润的真相。其实,公开房地产业利润这一举措并非山东临沂首创,福建、浙江、江苏、甘肃等省市早就曾采取过公开房价成本的类似举措。然而,最早“吃螃蟹”的福州市物价局在2005年7月首推房价成本清单后,在当年11月就宣布将可能不再继续发布,停止的理由是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比较大。其后,浙江、江苏两省也面临清单难产的问题。原因在于,房价成本的公开直接触及房地产行业的切身利益,房地产商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通过各种手段给地方政府施加了强大的压力,最终房地产业利润在公众眼中依然成迷。如今在市场的压力下,一些房地产商也希望通过公开成本,来提振信心、促进消费,这为房价成本的公开创造了有利条件! 其实,我国《统计法》赋予统计部门对各行业的经济数据进行普查和统计的职能,其中包括行业利润。我国《价格法》规定,物价部门具有测算并发布自主定价商品的社会平均成本的职能。这就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依法控制行业暴利、宏观调控房地产价格提供了可能。在利益集团的压力下,不公开房地产业利润自然容易,只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可。而公开房地产业利润的理由是:政府有责任对百姓的民生负责,对一个服务型政府的形象负责,也对房地产业负责——理性的价格虽无助于部分开发商的暴利,却有益于一个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我们希望山东临沂能把公开商品房开发成本这一做法进行到底,更期待这一做法能在全国推广,使公开行业利润成为业界的“惯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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