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北京律师董正伟向铁道部发函,申请铁道部公开动车组火车票的定价程序、科学依据以及听证计划安排。 对于动车组火车票和城际高速火车票的定价,董正伟认为,列车运营两年了,票价却至今没有听证,这与铁路运输企业的独家垄断地位相结合,构成了价格垄断经营行为。他申请公开动车组火车票的定价程序、科学依据以及听证计划安排等。 铁道部答复,动车组列车属于高等级软座快速列车。按照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公布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规定的价格听证目录,有关铁路旅客票价的内容为“铁路旅客运输基准票价率”。按这个通知,动车组列车车票定价不在听证范围内。
点评:此论点一出,铁老大又得挨炮轰。没办法,谁让你是“自然垄断”呢?“听证办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笔者不太理解一些部门为何把定价听证视作洪水猛兽,定价根据大可以清楚列举,群众也都是通情达理的,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