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保障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2009-04-29    开阳    来源:工人日报

    灾难能激发人的慈善之心。据统计,2008年我国的慈善捐赠总量达1070亿元,是2007年的3.5倍,占GDP总量的0.356%,年增长率达246%。数量庞大的捐赠源于巨大的灾难,去年年初,中国南方遭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5月12日,发生了汶川大地震。
    善举不能用捐赠财物的数量来称量,捐赠也不是获取荣誉的通道。但是,社会不能忽视善举,善行应该得到弘扬。由民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22家公益组织支持、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主办,公益时报社编制发布的中国慈善排行榜,就是一次对过去一年中国慈善捐赠的全面总结。这个排行榜已经连续发布了五次,4月24日进行了第六次发布。

    用制度保障慈善事业发展

    据发布方透露,以100万元为最低捐赠标准,本次上榜的慈善企业有900家,是去年上榜企业的两倍多。其中,捐赠过亿的企业20家,过千万的企业312家,捐赠总额达到121亿。上榜的企业家有118个,和去年基本持平,捐赠过亿的企业家4个,捐赠过千万的企业家28个,捐赠总额近17个亿。
    人人都有恻隐之心。重大事件的发生,激发了人性本来的善良,去年大部分的企业和企业家捐赠善款的流向都是“救灾”。也有人担忧,在突发事件的激发下,慈善资源会遭到透支。这种担忧不无道理,相关数据显示,从2008年11月开始的最近5个月来,中国慈善捐赠量较上一年同期已经大幅度下降,下降率达60%~80%。
    尽管如此,我国相关慈善制度的完善,正在催生着企业和企业家的善举,这种制度上的催生和鼓励,从长远来看,更有利于人们持续地行善。
    2004年,国务院出台了《基金会管理条例》,除强调“管理”外,增加了“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基金会的财产和收入受到法律保护的内容,纯民间的公益基金会的地位首次得到承认,打开了民间资本流入慈善领域之门;今年年初,民政部发布了《基金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须知》,规定各基金会都可以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打破了几家国字头的公募基金会的垄断地位。
    其实,制度化的慈善事业早在公元前500年的希腊城邦出现,当时就鼓励公民为公益事业捐款并且在为平民使用的公用设施里备有食物、衣服和其他物质;公元前100年,罗马帝国确立了所有罗马公民在贫困时可得到贵族家族分发的谷物的传统。
    为慈善事业捐款,等于企业或个人帮助政府承担了部分社会责任。在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最有力手段就是制定明确、优惠的免税政策。去年,中国政府在这些方面也迈出了很大的步伐: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捐赠免税额度由原来的3%提高至12%;汶川地震发生后,《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权限和程序等问题。
    在希腊语中,慈善事业意为“人类博爱行为”,在制度的保障下,这种博爱行为才会更稳固、更持久。

    培育捐赠渠道多样的意识

    中国慈善排行榜发布机构分析,去年捐赠的善款,除了少数的几个企业家将资金直接捐给非公募的基金会外,大部分的企业家首选捐助的机构依然是“三位一体”的机构:各级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会。
    去年在四川汶川地震灾难发生时,政府规定,具备救灾宗旨的社会组织均可以参与爱心筹募工作。这与以往应急募款期间,政府仅指定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华慈善总会作为善款接收单位完全不同,也就是说,新的规定可以使爱心企业按照惯性奔赴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捐款时,如果发现扎堆严重,能够寻找别的具备筹募资格的基金会进行捐赠。统计显示,去年上述“三位一体”的募捐主体直接、间接接收款物捐赠共计955.5亿元,占全国接收捐赠总额的89.26%。
    其实,我国各类基金会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截至2008年底,我国各类基金会数量为1531家,比上年同期增加162家,但是这些基金会的募款能力并不均衡。随着劝募市场的竞争发展,中国慈善劝募市场的成果依然主要由知名大型慈善组织分享。数据显示,2007年15家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捐赠收入占全国基金会筹资总额的10%以上;2008年,7家亿元基金会募集款物共48亿元。
    企业扎堆只认准那几家大型的机构捐赠,势必一方面形成捐赠的“堰塞湖”,钱多的不知如何花,其他的公益机构却还处在青黄不接的状态。这里面固然有慈善机构品牌的影响力、公益机构知名度的问题,同时,企业也要改变观念,树立捐赠也有多种渠道的意识。
    正如有专家指出的,将钱仅仅捐赠给这几家“独大”的机构,民间的慈善资源必然又重新回流到相关政府部门。慈善事业的发展和慈善力量的培育需要全民动员,如果只是仅仅瞄准那么几家机构,甚至是直接捐赠给政府部门,民间慈善力量将无从培育。

    普及慈善意识和文化

    “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若此,则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得治。”若把墨子的古代兼爱思想翻译成现代版兼爱,应该就是:有能力的人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发达地区帮助欠发达地区。这确实在2009中国慈善排行榜企业总部所在地的分布和慈善家地域分布中体现出来了:在慈善捐赠领域,经济较发达省份的捐赠走在了其他内陆和西部省份的前面;民营企业积极投身慈善事业。
    2009中国慈善排行榜显示,上榜900家企业中,有210家企业总部所在地位于北京,占23.3%,远远领先于其他东部沿海城市;有87家企业总部所在地位于上海;总部位于江浙一带的企业占据56个席位;而来自广东的企业占54个席位;民营企业数量占42.7%,捐赠总额约为50亿,占全部捐赠总额为41.3%,远远高于国有企业及外资企业。
    目前,中国民营企业是中国最大的企业群体,占全国GDP的份额超过50%,内资民营投资总量在5年间增长了近三成。如此庞大的财富已经显现在公益慈善领域,此前连续五年的数据统计也显示,中国民营企业已成为推动国内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座城市的慈善水平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要有经济基础,二要有慈善的文化观念。东部沿海省份城市一直是慈善企业的盘踞地,广东是著名的侨乡,广东籍的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遍及世界,归国华侨为广东带来财富的同时也带来慈善观念。江浙一带历来是民营企业发源地。饮水思源,很多民营企业在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也开始回馈社会。2005年,江浙地区创造了“留本冠名基金”的捐赠方式,即基金的本金仍留在企业运作和管理,企业承诺将基金增值部分全部捐赠给慈善总会。这种基金形式推动了慈善行业的发展,也调动了企业捐赠的积极性。
    就慈善意识的普及度来说,与国外相比,中国还有很大的差距。比如,在美国有75%的美国人为慈善事业捐款;每年有30%的慈善捐款直接从工资中划出,平均每个家庭捐出年收入的3%~4%;美国的慈善捐赠10%来自企业,5%来自大型基金会,85%来自全国民众。中国则与之不同,中华慈善总会公布的数据表明,该会每年收到的捐赠大约75%来自境外,15%来自中国的富人阶层,10%来自大众。
    从数据的对比可以发现问题之所在:在美国,公众的捐赠构成慈善资金的主体,绝大多数民众都参与了慈善捐赠活动;在我国,至少在汶川大地震之前,公众和企业的主体尚未形成慈善捐赠的普遍风气。
    慈善是一种文化,在发达国家,人们认为慈善对缓和贫富差距、缩减社会不公等具有积极作用。在当下中国,普及慈善意识和慈善文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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