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民营医院应先定好制度规则
    2009-04-21    郭松民    来源:法制日报
    有些事还真是不可捉摸:医院“民营化”的浪潮似乎还在余波荡漾,“再国有化”又已经初澜再现。“今年3月,江西抚州市卫生局正式回购浙江省杭州市回音必集团经营的抚州第二医院。前不久,江西崇仁县、上海市等地也出现政府回购民营医院的现象。”(4月20日《京华时报》)
    虽然当初医院“民营化”蔚然成风,“卖光”被视为改革壮举的时候,我就表示不以为然,但对目前倏然而至的“再国有化”,我仍不以为然。因为在我看来,无论是当初的“民营化”还是现在的“再国有化”,骨子里都还是一种“产权崇拜”的固化思维———“一私就灵”或“一公就灵”,但医疗服务的问题,本质上却是一个定位、监管以及社会保障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只是把医院卖来卖去,不仅不可能消除看病难、看病贵,反而会使这个问题变得更加严重。
    我想问的是:当初卖医院的时候提出的种种理由,比如机构臃肿,效率低下,患者就医时遭遇看病配药贵,态度差,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医患矛盾日益尖锐;产权不明晰直接导致政府主管部门功能不明确,既办又管,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在处理医患纠纷时难以做到客观公正;产权界定不清,导致了管理上的失控,使公立医院缺乏生气与活力,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解决了吗?如果解决了,为什么大家都公认医疗改革没有成功呢?如果没有解决,你们现在把医院买回去,又如何避免这些问题的卷土重来呢?
    国内外的诸多经验都证明:医院是否具有公益性,关键不在于国有还是民营,而在于定位。私立医院也有非常公益的,国有医院也有以赚钱为惟一目的的———这一点大家这些年来已经有切肤之痛,一些国有医院在“宰”起病人来毫不手软,较之民营医院,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更让人担忧的,是这种匆忙买卖的过程中,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表面上看起来,当初抚州第二医院被卖了4500万元,现在买的时候只花了2800万元,似乎赚了,但由于整个交易的过程并不透明,真正的价格是多少,也就成了一个斯芬克斯之谜。这些年“改制”的一个重要教训就是,卖也罢,买也罢,只要没有人民群众的监督,横竖都挡不了权钱交易、官商结合。
    况且,医院是一个有机体,它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都在不停的变动过程当中,即便交易真的“明码实价”,但诚如南昌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袁兆康所指出的那样:“虽然外壳一样,但医护人员、医疗设备以及医院在群众中的品牌价值已经发生了变化。现在的医院已经元气大伤,业务骨干流失、医疗设备老化”,它是不是真值2800万,还很难说。
    凡事刮风就不好,当初一阵风地搞“民营化”固然不好,但现在一阵风地“再国有化”也不好。为今之计,应该先定规则再玩游戏,首先解决医院的定位、监管以及产权改革的交易程序等,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此之前,则不妨先冻结“国”“民”之间的产权交易。否则的话,卖,国家当冤大头,老百姓埋单;买,还是国家当冤大头,老百姓埋单。无论有关方面说得如何天花乱坠,都并非“不折腾”,而是“瞎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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