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的方向应是放开市场
    2009-04-09    作者:陈青蓝    来源:南方都市报

    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其中值得关注的政策一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二是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院,支持民营资本办医、政府购买医疗服务,最终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

  坚持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其依据是“医疗是公共品,理应由政府主导”。其实,医疗卫生领域能够算得上是“公共品”的只有两个:传染病的防治和公共空间的清洁卫生。因为其外部性无法内化为明确的产权交易,只能由政府来承担。除此之外的个人的疾病的治疗,完全是个人的事情。既然医疗服务是个人承担成本,那么医疗行业的市场化就是题中之义了。
    当前医疗体系的大部分问题,归结起来,其根本原因正是医疗服务产品供应不足。医疗体制改革的核心也应该紧紧围绕这个核心问题来做文章,促进医疗服务产品的供应,促进医疗卫生行业真正的市场化,让各种资源自由进入市场,让市场来配置资源才能真正促进医疗服务的增长。而与之相违背的政策都是产生医疗服务短缺的根本原因,是在阻碍医疗服务的提供,阻碍人们获得应有的医疗服务的权利。
  当前的医疗体制最让人诟病的结果是:看病难、看病贵。很多人将这归咎于市场化,认为正是市场化导致了人们看不起病。这种看法很不公正。用经济学的“黑话”来说,“看病难,看病贵”是短缺经济的典型病征,是价格扭曲导致的供给不足,是典型的计划经济病。用大白话来说就是:医疗资源供应不足,好的医院和医生太少,缺乏真正的竞争。如果我们目前实行的是真正的市场化的话,看病难和看病贵不可能长期同时存在,因为在市场体系中,医疗价格的上升必然吸引投资、刺激供给,包括医院的建设、医疗设备的投入、医生护士的培养、医药生产的投入,从而消除看病难的问题,竞争也会导致价格的下降。
  这说明,我们国家在过去的20年当中的“医疗体制改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这种体制下,名义上医院是在“走向市场”,实际上95%以上的医疗资源是国有或集体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对国有医院进行直接的管理,并在制度上对民营医院的准入设置各种障碍。这实际上形成一个计划经济行政垄断下的“伪市场化”的怪胎:卫生行政部门一边下红头文件管医院当裁判,一边把持公立医院当运动员,垄断医疗市场,对民营医院的准入和运营实行歧视性政策;公立医院一边享受政府拨款,享受着“非营利事业”的免税政策,一边对患者高收费;另一方面,由于政府经营企业难以避免的低效率,导致医疗服务供应严重短缺,其表现主要是医疗资源高度集中于大城市大医院,医疗资源配置不均,患者看病难、医院就诊排队、高额的医疗费、医生开大处方做大检查、医疗腐败、收红包拿回扣、老百姓看不起病、医疗事故不断等等。这样的医疗体系打着市场化改革之名,行计划经济垄断经营之实,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市场化。
  我们看到《意见》当中有这样一句话:“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这一试图左右逢源的的政策,积极方面是民营资本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医疗行业,为医疗卫生事业做贡献了。消极方面则是,按照这样的政策导向,民营医院仍然无法与公立医院平等地竞争。卫生行政部门必然会在政策上对国有医院进行倾斜,对民营医院规定歧视性的政策。
  如果仍然继续以国有资本为主的投资格局,以国有医院一贯的低效率,医疗服务的整体供应就很难有本质的提升,“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也就很难改变。
  真正的医改,其方向一定要明确,那就是促进医疗服务产品的供应。这才是真正解决医疗体制问题的根本途径。具体说起来:1、取消民营资本和外资的准入限制,开放市场。鼓励民营资本参股收购公立医院,开放医疗市场,无论是营利性医院还是非营利性医院都全面放开,让民营资本、公益组织自由进入;2、放开医药价格管制,让市场决定医药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疗资源配置更为合理;3、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和特权地位,卫生行政部门与公立医院的监管经营分离;4、放开医疗保险市场;5、放开民营医学院和培训机构的办学,促进医疗人才的培养和供应。
  打着公益性的旗号,否定市场化,让政府全面直接介入公共日常医疗服务,回到过去的计划体制模式,我们将会必然遭遇到医疗服务供应不足、服务质量低下、医生缺乏积极性、技术创新缓慢等老问题,再一次坠入恶性循环之中。当这种模式失败的时候,买单的将是全体人民。(作者系经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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