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需要政府与医疗机构携手
    2009-04-08    作者:社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近日出台,新的“中国解决方案”开始走向实践,接受考验,挑战公共医疗这一世界性难题。
  新医改方案决定性的变化是政府向民众给出了一系列承诺,首次确定“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确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等等。社会公众就“看病难、看病贵”状况的反思和诉求在政策层面得到了体现,这些承诺是郑重的,也是判断此后医疗改革成效的根本依据。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最终得确实能够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这些承诺也将是民众表达自身诉求最为有力的根据。
    在具体办法方面,新方案在正式出台之前经历了长期的讨论,各方诉求不断通过各种途径表达,因此新方案兼顾了民众、医生群体和投资者的利益诉求,也考虑到了政府公共开支的承受能力。一方面,如新华社的报道所言,新方案“摈弃了此前改革过度市场化的做法”,承诺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另一方面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制的试点,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为市场化的进一步拓展留下了足够的空间。
  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目标来看,有两个支点,一是增加政府公共支出,二是医疗机构向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定位转化。政府对于增加支出的责任有自觉意识,但如何定位医疗机构的角色则众说纷纭。身处市场化时代,医生群体自然像其他行业一样希望自己有更高报酬,医院投资者、医疗设备制造商、药物制造商和医院管理者也自然希望获得更多利润,一些医生代表在此前的讨论中也一直在倾诉自身待遇偏低。这些利益诉求在市场化时代很难被否定,同时也很难自觉推动医疗机构向“非营利性”的方向转化。这是此前讨论的真正焦点,而在“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的情况下,最终如何形成“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格局,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格局的政策要求,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目标一样,是反思此前医疗状况之后的一个社会共识。而在医疗机构向“非营利性”的目标调整尚无太大动力亦无多大体制性压力的情况下,要达到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目标,如果不能依托医疗机构的定位调整,特别是不能通过“收支两条线”的方式来抑制公立医院的营利需求,那么,最主要的依托自然是政府,而且是通过政府补助民众的方式来实现。这是通过全民医保“补需方”而非“养供方”的基本原因和逻辑。
  不过矛盾会不断转化,在政府已经通过全民医保“补需方”(“补”不可能无限度)之后,那么公众舆论的焦点将会集中在医疗系统是否能够形成“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格局,一般医疗费用是否确实能够降低等问题上。在国家对医疗机构投入仍然有限的情况下,那种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全民医保难以支撑的局面必然会面对强大的舆论压力。毕竟,从“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的根本目标来看,此次新医改是以民众为中心,而非以医生为中心。医疗系统接下来需要与政府携手实现带有很强公共性的医改目标,将面对大部分机构(无论公立还是民营)定位为“非营利性”和“公益性”的历史性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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