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环保局联合召开“继续实施交通管理措施”新闻发布会。北京市交通委委员、新闻发言人王兆荣表示,为巩固北京奥运会交通和空气质量治理成果,在广泛的民意调查的基础上,北京市决定在今年4月10日后,继续实施交通停驶政策。本次停驶措施将从今年4月11日持续到明年4月10日。(《京华时报》4月6日)
和此前相比,这次新鲜出炉的北京限行政策有了诸多明显的进步与亮点。比如,把轮换周期由一个月一换改为13周一换,避免了以前那种变动过于频繁、不方便记忆的弊端;首次将五环路划出了停驶区域,并把每天的停驶时间缩短了两小时。应该说,这些调整都是对此前社会舆论的及时回应,也使得限行更加合理可行。不过,新措施中也有一个明显的遗憾,即有关方面公布限行新政的时机与方式本身不甚妥当。 在道路资源始终相对有限乃至紧张的情况下,汽车数量不断增加,必然会导致道路拥堵。因此,绝大多数人都会支持限行,限行也完全可以在现有法律制度、程序所允许的范围内光明正大地进行。 遗憾的是,有关方面却选在4月5日——清明节假日宣布了限行新政。从各方面的情况来看,这实在算不上是一个智慧与理性的选择。此前,很多人就一直在追问4月10日之后,究竟还限不限行。同时,也不断有市民与法律专家质疑限行本身在法律程序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有没有搞听证,有没有法律的权限与法律支持等。如今,有关方面却选在清明假日这个公共关注度明显不高的时候宣布继续限行,难免给人一种单方面突然袭击的感觉。而且也极容易让人在被动接受的情况下,产生不必要的抵制心理,失去对限行的认同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