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
    2009-04-07        来源:南方日报

    《意见》中的“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意味着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一惠及全民、人人受益的公共产品,回归了公益性的一面。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医改方案,标志着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整合,也标志着公共财政建设进入了一个具有新高度的新阶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昨天正式出台了。这是一部为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进而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远大目标的纲领性文件;同时,也是我国第一次明确从“基本制度”的高度来保障人民健康。《意见》的出台,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2005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表报告称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从总体上讲是不成功的”。从那以后,新一轮医改将怎样改,始终牵动着国人的心。医改毕竟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根据《意见》,我国将逐步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也就是说,在实现医保全覆盖的基础上,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所谓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就是最低收入阶层也能获得的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意见》中的“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意味着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一惠及全民、人人受益的公共产品,回归了公益性的一面。
    公益性,曾经是我国医疗体制的核心。从1949年到1978年,我国建立起了由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合作医疗组成的福利性医疗保障制度。在农村建立的合作医疗,使一批接受过短期培训的农村医疗人员(赤脚医生)在保持农业生产的同时为村民提供医疗服务,曾被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誉为“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健康收益”的“中国模式”。改革开放后,随着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我国的医疗制度也开始发生变革,但是一方面由于一些好的做法没有得到坚持,另一方面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公立医院要自己养活自己,通过“以药养医”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运营,导致了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个人负担过重,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呼声日益强烈。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财政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为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解决包括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在内的民生问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今年1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为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3年内各级政府预计投入8500亿元。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医改方案,标志着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整合,也标志着公共财政建设进入了一个具有新高度的新阶段。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说,“‘医改’是世界性的难题,在中国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解决‘医改’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们决心推动‘医改’就表明政府把老百姓的健康放在心里。”现在,新医改意见的公布,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以人为本的政府,正在付诸怎样的切实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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