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留下的法律空白
    2009-04-01    本报记者:吴华国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这起事故虽然发生在江西,但是在已经进入汽车社会的今天,自然会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从网上舆情看,当前人们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对这辆购置不久的凯迪拉克车,发生车祸时6个安全气囊均未弹出是否属产品质量隐患,二是明星代言涉及人身安全的产品,一旦出现安全问题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第一个焦点问题,当事双方仍各执一词,购车人也是本次事故的受害人袁继光先生认为,车都撞成这样了,正面和侧面的6个安全气囊无一弹出,自然是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更何况生产厂家在此之前已经因气囊问题召回了同一批次车辆。生产厂家上海通用则认为安全气囊是否应该展开并不能仅从车辆损毁的外观程度进行主观判断,本次事故中车辆正面以及保险杠位置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形变。对这个纯技术性问题,既然当事双方已经诉诸法律,我们不妨等待司法部门的技术检测和裁定。
  而第二个焦点问题反映的其实是一个更值得我们关注的社会问题。法律界人士指出,此案折射出明星代言的一些深层次社会问题,明星代言亟待明确法律责任。从法理上来说,绝不能容忍任何人只享受某种利益而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法治社会中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明星代言收益丰厚的产品广告更不应例外。
  前不久国家通过的《食品安全法》第55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显然这样的法规、制度应尽快推而广之,而不能只局限于食品领域。
  对这起事件的最新进展,本报“汽车社会”栏目将进行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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