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城管派驻民警治标不治本
    2009-03-31    魏文彪    来源:经济参考报
    28日,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处首次向市城管部门派驻治安民警,快捷维护城管人员执法秩序,对城管人员在正常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进行依法查处,实现武汉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3月29日《武汉晚报》)
  向城管部门派驻民警,有利于维护城管执法秩序,保障城管执法人员安全,减少暴力抗法等现象的发生,但是这样的城管与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可能不利于城管执法领域的治安案件得到公正处置。实行城管与公安联合执法,公安人员处置相关案件时,就难免会倾向于维护城管一方的利益,这样就不利于与城管发生冲突的执法对象的权益得到平等保障。权力保持中立才能维护执法公正。
  如果公安机关保持地位中立,在城管人员与执法对象发生冲突时公正处置,实际上就是在对城管权力形成一种制约,会有利于野蛮执法行为的减少发生。反之,如果公安机关因为向城管派驻民警等方式削弱了自身地位的中立性,减弱了自身执法的公正度,实际上也就是减少了对城管权力与行为的制约。
  小摊小贩大多是经济困难人群,谋生困难是其不配合城管执法的主要原因,所以整治小摊小贩违法经营乃至暴力抗法现象,不能简单奉行高压政策,而应秉承进行综合治理的思路。即一方面应当强化依法打击暴力抗法行为的力度,另一方面应当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提升其执法文明度,并强化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力制约。而更重要的是应当通过政府给予补贴、减免收费、降低铺面租赁费用等方式,引导小摊小贩进场经营,或划出专门地段允许定时合法经营等方式,疏通小摊小贩的谋生通道,减少其与城管的对抗。
  相关稿件
· 重庆城管打死人案开庭 2008-10-17
· 广州:10月起设城管开放日 2008-09-19
· 浙江城管条例约束城管 2008-09-19
· 广州:拟立法约束城管权力 2008-08-01
· 海口车辆被扣城管夜抽汽油 2008-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