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决“汇源”并购与保护主义无关
    2009-03-1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3月18日,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被商务部反垄断局明确否决,有海外舆论认为,这是中国“保护主义”的结果。这只是有关部门按照法律程序和相关经济分析作出的一项裁决,可口可乐并没有获得额外的对待,保护主义并不成立。在此全球性经济危机时期,强迫命令本国企业和金融机构收缩对外投资,政府救援企业以不对外投资、不关闭在本国工厂等为条件,这才叫保护主义。
  根据汇源在中国果汁市场的份额以及可口可乐的实力,这个裁决结果早在这项并购案提出之初就是可能之一。其实,只要实事求是地审视这件案子,理性的投资者理当就此对中国的商业和法制环境加分,而不是抨击,因为这个结果证实了中国《反垄断法》的严肃性,有关部门没有以“加大利用外资力度”之类理由扭曲法律,而法制的可预期性正在构成一个国家商业环境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这些年来我们的优惠和变通过多,优惠和变通之类可以令当事者尝到一些暂时的甜头,但付出的是损害国家法制尊严、损害法律可预见性的代价,这样的一个国家不适合吸引希望守法持久经营的商人,甚至会逼迫这样的商人要么被淘汰,要么同流合污。
  如果说中国的外资政策有什么问题的话,最大的问题不是保护主义,而是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这种超国民待遇扭曲了许多企业的行为,激励他们不是去努力开展技术革新和管理以提高效率,而是挖空心思取得“外资”的身份去享受优惠。本质上属于内资控股的汇源公司在离岸金融中心注册,因而取得法律意义上的“外资”身份,就表明了这一点。
  从两税合一开始,尽管遭遇阻力,但中国为推进消除外资超国民待遇、消除市场扭曲而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此案裁决结果堪称我国在这个进程中的最新标志性事件。无需否认,不少优惠和超国民待遇背后是腐败交易,郭京毅案件就是一个典型。至于投资者,他们不应当过度看重额外的优惠政策,要看到超国民待遇本身不可持续,必然激起东道国社会的反弹,优惠力度越大,持续时间越长,反弹越强烈;为了能够在中国这个迅速增长的市场持久经营,最好的出路是什么,不言而喻。对于以中国为目标市场的投资者而言,明白这一点尤其重要,毕竟,随着中国收入的提高,来华外资正日益从以中国为廉价加工基地的“成本导向型”转向以中国为目标市场的“市场导向型”。
  我们不必过度担心这项裁决影响中国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的工作。可口可乐追加巨额对华投资不能成为我们扭曲本国法律的理由,这也不是他们对我们的额外恩惠,因为这是以利润为目标的投资而不是慈善捐助,在目前这个动荡的世界上,中国几乎是唯一还在维持着较高增长速度的大国,因而也是少有的可投资对象,即使不是仅有的话。至于我们的对外投资,我们不要求贸易伙伴给予我们额外的优惠,我们只要求他们严格按照他们的法律和国际规则,给予中国投资无歧视的待遇。同时,这起案件也告诫我们赴海外投资的中国企业,选择海外收购对象时要更充分地考虑可行性,要考虑到潜在收购对象的市场价值中有多少取决于其东道国“民族企业”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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