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面粉生产行业长期以来使用增白剂,提高面粉的白度,有关专家认为长期食用增白剂,对人体的累积损害无法估量。诸多业界人士多次呼吁禁止在面粉加工中使用增白剂,但至今日依旧无法杜绝,卫生部有关部门表示,相关评估工作仍处在讨论过程中。(3月16日《经济参考报》)
去年12月1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卫生部9日收到国家粮食局提交的有关“停用面粉处理剂——过氧化苯甲酰”的申请材料,将提请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则进行讨论,再最后作出是否禁用的决定。在等待卫生部做出结论之前,不妨先来回顾一下这场旷日持久的论战。 关于面粉增白剂的论战中,国家粮食局以及很多国内大型面粉加工企业,是坚定的“主禁派”,食品添加剂企业以及食品添加剂标准化委员会则是“反禁派”。“主禁派”的理由是,增白剂不仅会破坏面粉的营养结构,而且因具有致癌作用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反禁派”的理由相对简单,不过是针锋相对地提出,增白剂不会对人体构成伤害。孰是孰非,卫生部此番论证最终要给公众一个交代。 增白剂到底只是少数经营者的偶一行为,还是遍布整个行业的潜规则?事关个人安全健康,谁会轻易视之为儿戏?然而,信息壁垒的存在使得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监督监管的不力又将消费者推向了更为不利的境地,于是,我们不得不一次次因遭蒙蔽而利益受损。 “反禁派”提出美国并没有禁用增白剂。这或许是事实,但是姑且不谈中西方不同的饮食结构,美国的不禁止也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良好生产规范》,如果没有按具体的管理规定,就会被美国法院裁定是违法行为,付出高昂的法律代价。反观国内,连是否添加了东西消费者都无从得知,又怎么会知道添加了什么、添加了多少以及是否还会添加别的什么东西?到底又有多少无良企业因此而承担了法律责任?此中的混乱,岂是消费者所应独立承担的? 《食品安全法》即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添加剂的规范从无害转变到了必要,即以前是无害就可以添加,现在是有必要才能添加。撇开增白剂是否有害这样的内容,卫生部此番有必要论证增白剂是否面粉所必需,本着对民众安全健康负责的态度,也为了体现出法律应有的权威与尊严,这注定是一个绕不开的内容。在此之前,既然是“尊重消费者选择”,不妨先把面食的所有成分清楚地标注出来——在所有人看来,馒头只是面粉与水的混合物,倘若标明“面粉、水和过氧化苯甲酰混合物”,不知还有多少人能认出这是什么东西! 添加剂本身或许并没有错,但信息壁垒的存在以及行业的不规范运营,却往往使得消费者对其“闻风丧胆”。以平息面粉增白剂论战为目的,不失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一次契机,无论什么时候,消费者都有权知道他们到底吃了些什么,只有这样,才能在事关自身利益的食品安全领域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