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谈]楼市干预还是谨慎为好
    2009-03-13    作者:叶建平    来源:经济参考报
  停建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议时常能听到。最近,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总裁于炼在两会上就说,应该把建设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的钱,用以建设更多的廉租房;同时,尽量减免低收入者的租金,直至取消。
  对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部分专家、学者之前也是一直颇有微词的。反对的理由是,限价房与经济适用房虽然解决了部分人的购房困难,但并不能真正平抑房价,许多买不起房子的人照样买不起;而且在个人收入参考标准和核查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诈骗和腐败现象很难避免,政府也要额外付出审批成本和监管成本。
  对许多开发商来说,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吸引力是很大的,因为这种房子虽然利薄,但市面上抢手,资金回笼快。那么,像于炼先生这样的开发商为什么还反对呢?除了一份公益心之外,恐怕还在于对公平的考虑。限价房和经适房的推出,必定在让某些开发商“检”到便宜的同时,也挤占了其他开发商的利益,侵犯了其权利。所以限价房和经适房的严重后果,恐怕还在于干扰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育,破坏了市场公平。
  香港过去也曾开发和出售过经济适用房,但发现问题后已经停止,改为以廉租房为主。笔者上个世纪90年代曾在香港见到当地的政府“公屋”,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廉租房,其简单经济、价格便宜自不必说,连环境和设备也一点不比商品房小区差。这样的公屋,居然解决了1/3香港人的住房问题,至今仍在为内地人所津津乐道。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虽然强调市场也强调管控,但更强调以最少的行政干预,赢得最佳的市场反应。这显然需要有一种“四两拨千斤”的本事。目前楼市的症结,恐怕就在于政府干预过多。从企业拿地开始,政府在招拍挂中就一直充当着主角,价格涨落完全可以随心所欲,甚至在公开出售的价钱之外,还能有许多暗箱操作的“好处费”。这是土地所有权的特殊性和土地财政的取向性所带来的必然结果,也是高房价的一个主要原因。
  限价房与经济适用房成为开发商竞相追逐的东西,本身也是政府干预市场过多的一种怪现象。在有些地方,限价房甚至成了推高房价的帮凶,比如广州某地,其平均房价只有5000多元,但政府推出的“限价房”却定价在6000元/米,大有“恨价不上涨”之嫌。
  由此观之,在全社会的个人收入核查和征信体系尚未完善的前提下,限价房与经济适用房不仅不能很好地发挥其作用,有时还会适得其反。所以,政府眼下只要抓住最低收入者一环即可。从实际来看,“面面俱到”的政策是没有的,想顾及所有的人,有时什么人都顾及不到。况且,最低收入者以外的人,是可以在市场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的,因为越来越细分的市场,本身就有一种“分化瓦解”的功能。从这一点上考虑,政府只要用心建设和维护好一个健康的市场即可。
  特别是在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更不能轻言什么“振兴”或“解困”。政府最好的干预手段,就是什么都不干预。眼下,楼市买卖双方的角力已分出高低,房价正在朝着比较合理的区间行进,尽管缓慢,但总算已有起色。这是全体人民最愿意看到的结果。政府眼下要做的事情,就是静观其变、乐观其成,如果能在土地的拍卖上再放低点姿态,那就更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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