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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6 作者:江西 魏文彪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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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大量的房屋在空置,一边是居民居住困难。如何解决这对矛盾?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郭松海建议开征不动产闲置税,促使空置房屋进入流通市场。(3月4日《北京晨报》)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12月底,全国空置商品住宅906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3%。如按2007年全国商品房均价估算,商品房占压资金约6000亿元。如此巨大数量的商品房空置不能发挥作用,同时造成大量资金积压难以流动,无疑是一种物质、资源与资金上的巨大浪费。尽管没有卖出去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归属开发商,但是大量房屋空置同时也是公共资源的无效占用与巨大浪费。另外,一方面空置的高楼林立,另一方面大量中低收入人群挤住在狭小的空间内,这种畸形现象确实到了应该尽快予以改变的时候。 当前商品房大量空置部分是由于炒卖房屋行为所造成,所以像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所建议的对长期闲置房屋的业主征收不动产闲置税,增大这部分业主的炒卖房屋成本,有利于抑制部分业主的过度投资需求,促进房屋市场销售,缓解商品房空置现象。更重要的是,对开发商竣工验收后的商品房空置一段合理年限后即认定为闲置房屋并征税,可以增大开发商积压房屋的成本,从而起到破除部分开发商捂盘惜售、待价而沽的梦想,迫其降价促进房屋销售。 当前各地房地产市场所以普遍出现销售低迷现象,说到底是由于房屋价格过高,超过大多数民众的经济承受能力,所以破解当前商品房大量空置现象,乃至房地产市场要能尽快走出当前困境,开发商调整房屋价格都是无可回避的路径选择。当然,现在是市场经济社会,政府不能强逼开发商降低房价,但是政府可以通过开征不动产闲置税等方式引导开发商调整价格,由于商品房长期、大量空置现象浪费公共资源,所以政府通过开征不动产闲置税调控房地产市场也存在合理依据。在当前商品房大量空置并愈演愈烈的情势下,不动产闲置税显然有必要尽快开征与推出。 开征不动产闲置税不但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与民众居住条件改善有利,于开发商自身也不无益处,否则只会造成“多败俱伤”的局面。而实际上部分开发商并非不懂得个中的道理,他们所以试图继续维持高房价,主要是因为为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资本本能所驱使,同时还对政府“救市”抱有幻想。而开征不动产闲置税可以向开发商传递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目的不在维护高房价的更为明确信号,从而促使其摒弃暴利思维,更为主动地顺应市场变化调整价格,从而使房地产市场尽快走出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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