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亿投资信息该如何公开
    2009-03-03    马光远    来源:东方早报

  针对有网民要求公布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的详细清单的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穆虹3月1日晚表示,大家对于4万亿元资金去向的关注是合理的,我们对信息的公布也是完全放开的。他表示欢迎公众随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查询。

  穆虹的这个表态,和温总理2月28日与网友交流时的相关表态不谋而合。而3月2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赵启正更是表示,今年收到的200多个提案中,委员们很关注4万亿的刺激经济计划。在这种情况下,作为4万亿主管部门的国家发改委,主动就4万亿的信息公开问题释疑解惑,无疑是一个积极的举动。
  事实上,自去年11月5日,“4万亿”就成为各界非常关注的焦点。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如果没有一个公开的监督机制,某些地方为了追求政绩,很可能通过游说,将资金用于短期见效快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对真正的民生产生挤出效应,贻误经济转型的大局,这是有前车之鉴的。
  因此,自4万亿投资计划实施以来,中央高度重视4万亿投资的安全,专门成立了以中纪委牵头的中央联合稽查小组,对4万亿投资的每一个项目进行追踪调查,按照国家审计署最近的表态,4万亿投资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大的腐败和浪费,这无疑令人欣慰。但这显然还不够,考虑到4万亿投资刚刚启动,涉及项目和领域非常庞杂,如果单靠国家检查和审计机构,难免挂一漏万。比如,在宽松的货币政策下,1月份信贷投放达到创纪录的1.62万亿,而股市在春节后反常暴涨,民众担心银行的钱进入股市空转;再比如,4万亿投资一公布,发改委门前就人头攒动,民众担心通过游说,4万亿的投资不能到应该到的地方;再比如,4万亿的投资,究竟是新项目,还是以前已经审批但没有启动的项目,国家投资的比例究竟是多少,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个正式的渠道向公众解释。
  这些情况说明,将民众关注的问题通过一定的途径予以公开,并让民众参与执行和细节的监督与讨论,由此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制度框架,无疑从任何一个层面而言,都很有必要。
  按照穆虹副主任的介绍,目前国家发改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4万亿的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主动公开信息可以直接登录国家发改网站查询,而非主动公开信息,公众如对资金在某一地区、某一领域的具体投向有疑问,可随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查询具体信息。如果再研究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4万亿的投资作为“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很显然属于发改委必须主动公开的信息,必须通过网站、文告和报刊、新闻发布会、中央主要新闻媒体等向民众披露项目的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的实施情况等信息。
  但是,从目前来看,发改委的这种信息公开,无论是形式还是程度,显然还不能满足公众对4万亿投资知情和监督的需要。鉴于4万亿投资的特殊性和重大意义,在信息公开和监督方面,为确保经济转型和民生工程的兑现,防止投资过程中的腐败和寻租行为,确保民众的监督和知情权,我们建议国家发改委可以在信息公开方面尝试以下做法:一、在国家发改委网站的主页显要位置设立4万亿信息的专栏,或者为4万亿投资设立专门的网站,就4万亿投资的总体情况、项目分布、资金来源、项目审批情况进行公开;二、分地区和项目领域公开每一个项目的具体信息,包括投资额、资金的拨付计划、责任部门和审批人、项目负责单位、项目进度计划以及项目的实施和审计情况;三、设立举报和建议信箱,广泛收集民众对4万亿投资的意见、建议,并对项目实施中的违法和腐败情况进行监督,从而确保每一个项目都像温总理讲的阳光透明和公开操作。
  目前,金融危机尚未见底,不排除国家在4万亿之外出台更大的经济刺激计划,建立一套公开的信息披露和监督机制的确是资金的安全的必备制度要素。考虑到4万亿是迄今为止中国政府最大的一次公共投资,最好能通过专门的条例对4万亿项目的使用、审批、监督等进行制度安排,并授权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全程跟踪审计制度,并将实施情况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从而形成一套系统的决策和风险防范体系,以安抚民众的焦虑。

  相关稿件
· [文摘•部委信息]FATF召开全会讨论反洗钱与金融危机 2009-03-03
· [文摘•部委信息]两部门推进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 2009-03-03
· [文摘•部委信息]农业部6专家组赴长江中下游技术指导 2009-03-03
· 单位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会有罪 2009-02-27
· 电子信息振兴规划将积极推动彩电工业转型 2009-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