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的大熊市导致了证券经纪业务的低迷,新增客户数量骤减,为争夺客户的“佣金大战”因此而再次上演。发生在深圳地区的这场佣金大战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据媒体2月26日报道,深圳证券业协会将与深圳证监局一道,对佣金费率排名后20名的证券营业部给予关注。
其实,这也是对佣金费率最低的20家证券营业部给予关注。笔者认为,深圳证券业协会与深圳证监局的这种做法大为不妥,这是一种助纣为虐的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肯定有投资者要问:监管部门是不是站错队了?面对券商佣金大战,监管部门更应该要关注什么? 其实,自2002年5月1日以来,我国券商实行的就是最高上限向下浮动的佣金制度。根据规定,券商向客户收取的佣金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因此,只要券商收取的佣金不低于监管费与手续费,那么,券商的佣金再低也是合法的。当然,这些低佣金营业部的做法有可能违背了《深圳地区证券营业部诚信与自律公约》的规定,但这种“自律公约”本身就是违犯政策规定的,其目的是制造行业垄断,是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作为监管部门来说,理应废除包括《深圳地区证券营业部诚信与自律公约》在内的各地区券商联手制订的这种违法违规的“自律公约”,怎么反而还以这种违法违规的“自律公约”为依据,对实行低佣金的证券营业部进行监管呢? 实行低佣金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活跃股票交易。这种做法不仅符合国际惯例,而且也符合中国股市发展的长远利益。毕竟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与地区佣金收取标准相比,国内券商普遍实行2‰~3‰的佣金明显偏高。以美国为例,美国券商在佣金标准设置上十分注重成交额、换手率、交易次数。美国网上券商的股票交易费已经降到基本为零,通常一次不超过5000股的交易只收10美元左右。而在中国香港股市方面,自香港联交所取消0.25%的最低佣金费率管制以来,香港证券经纪商便把佣金实际费率降低至极低水平。 就A股市场而论,管理层也是积极促成交易成本降低的。我国政府已将印花税率从双边合计征缴0.6%降低到单边征缴0.1%的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券商继续实行较高的佣金费率,显然与政府部门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的精神不符。更何况,券商是股市的受益者,更有责任与义务通过实行较低的佣金费率来活跃股市。因此,监管部门理应鼓励券商实行低佣金费率。 不仅如此,实行低佣金费率还是一种人性化的做法,有利于融洽券商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经过了2008年的大熊市,投资者损失惨重,在这种背景下,券商降低佣金费率,对投资者来说,至少也是一种安慰。特别是在券商们依旧拿着“天价高薪”的情况下,面对“散户割肉,券商吃肉”的局面,券商实行低佣金费率也是向投资者让利的一种表现,有利于缓和投资者的不满情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