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利益格局 重振我国房地产业
    2009-02-27        来源:南方都市报

  日前,物流业正式成为第十个“振兴行业”,令各种猜测解读告一段落。但近日围绕房地产业能否挤入“十大振兴行业”的新闻、评论连篇累牍,足见房地产业牵连之广,利益结构之复杂。

  国家振兴产业计划没有房地产,显然不是因为房地产的重要性跌出前十位,据统计,2007年我国房地产总产值为2.96万亿元,占GDP12%,远远超过十大行业的平均产值。可见不入“振兴产业计划”并不等于其重要性下降。当前,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多方利益博弈的角力场,国家是否颁布振兴房地产,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是否“托市”的标志,而不是判断房地产业本身是否前景光明的标准。
  从推出“十大产业振兴”计划的战略意图看,国家实际上有全局性的考虑,在当前已经确认的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名单中,汽车业、钢铁产业、纺织工业、装备制造业、船舶工业、电子信息产业等,都肩负提高产业自主性、促进行业内骨干企业重组,淘汰压缩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等使命,而最后入围的物流业,事实上在月初商务部表态鼓励打造中国“沃尔玛”式大型流通企业已埋下伏笔,在外需大幅减退,内需萎靡不振的今天,通过壮大流通业引导需求转向,培植物流网降低制造业成本,不失为盘活整盘棋的关键一子。由此可见,当前我国经济的主题是促进产业升级,产业结构优化,以及刺激内需。而从“十大产业振兴”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看,加大扶持力度,促进经济增长模式调整是核心用意所在。
  由此分析,房地产业不入“十大产业”合情合理。与这“十大产业”相比,房地产投资并不属于生产性投资,而属于消费性投资,十年以来,房地产业一支独秀,得以蓬勃发展,部分有赖于我国投资渠道不畅,收入分配体系扭曲导致大量的社会财富特别是投机性的资金投入房地产,与此同时,由于在分税制实行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减少,土地收入成为“第二财政”,由此产生官商勾结,供求结构扭曲等一系列积弊。这些都是当前房价堰塞湖的主要成因。正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日前所言:“2007年下半年我国市场化的住房价格飞涨,除了极少数高收入家庭外,几乎所有家庭都难以承受。”当前,畸高的房价和扭曲的供应结构,已经成为房地产业发展的主要障碍。中央政府倘若在这个时候给予房地产业“优惠政策”,很容易给市场错误信号:中央支持“托市”,高房价可以维持。
  当前,房地产业的确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瓶颈:降价预期导致消费者采取持币待购的策略,同时亦令开发商减少开发量,与此同时,从2006年以来政府连续发布的紧缩政策仍然有效,这些政策所形成的新增成本,当时能通过提价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但目前则成为加诸开发商身上的枷锁。地产商面临的两难局面显而易见:一方面,由于降价行为本身会强化降价预期,容易触发房价崩盘,因此不愿意轻易降价;另一方面,2008年房地产上市公司的报表显示,各企业完成销售额都相当于计划半数,开发商资金链紧张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在市场供求两方僵持不下的局面下,政府应承担起放权让利,打破僵局的重要责任。首先,正如本报社论一再重申,房地产市场遭遇今日之困顿,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以及税费收入导致利益格局扭曲,是主要原因。2007年全国土地出让总价高达9000亿元,占地方财政预算外收入60%以上。地方政府作为第一分配主体,地价、税、费收入占房价的五到六成。开发商收益为20%左右,此外政府主导的垄断企业,包括水、电、煤气、消防等位列第三,银行第四。而土地的重要来源———农民的收入,则微不足道。
  因此,房地产业改革首先应该是利益分配机制的改革。政府应清理在房地产投资过热时期的紧缩政策,以减轻开发商、消费者的负担,并通过引入竞争,加强管理,杜绝垄断企业对房地产开发商以及消费者的掠夺,通过重构利益分配机制,充分考虑农民的土地产权,将其作为土地利益的分配主体,通过对土地出让制度进行合理化改进,以降低市场不确定性。这些政策如顺利实行,将直接导致房地产投资环境改善,市场前景明朗,对引导开发商降价,以及扩大成交,起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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