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山寨”产品须规范无须扶持
    2009-02-24    但纯    来源:广州日报

  深圳市政协大会上,市政协常委乐正指出,如果政府对红火的“山寨”电子产品加以引导扶持,使“山寨”手机走出“山寨”,走上自主创新之路,“山寨军”有望成为信息产业一支生力军。(《深圳晚报》2月23日)

  什么是“山寨”产品?我们固然不否认某些山寨产品里面也有“自主创新”,但“山寨”最大的一个特点是“仿冒”,借知名品牌来赚钱,由非正规作坊制造,这样的“山寨军”,政府也应该扶持?我们扶持有色金属业,不等于应该扶持私挖乱采的小作坊,对于电子信息业,同样如此。
  “山寨”已有颓势,之前的红火似乎让人误以为它“成功”了。实际上,说“山寨”成功目前为时尚早,在笔记本电脑市场,山寨产品已经面临着全面溃败的局面。而就手机而言,一些消费者在对“山寨”产品尝尝鲜之后,也回到了正规手机商家的怀抱。“山寨”产品价格低廉、功能甚至还不少,这是它们的优势,但普遍而言,又存在侵犯知识产权、售后服务空缺、坑害消费者、“赚一把就走”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政府应该规范,让那些违规的“山寨”产品没有生存空间,当然,一些有“自主创新”、不侵犯其他品牌知识产权的“土产品”,实际上也不该被认定为“山寨”。这也是规范“山寨”的内涵之一。
  “山寨”仿冒产品的风行有其偶然性,如果错误地以为这就是新的“成功”模式,恐怕“盗版”影碟的制造商也应该得到“扶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山寨”模式有和法制经济先天抵触的一面,这一点,我们不能没有清醒的认识,切勿饮鸩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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