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管薪酬应该与国际接轨
    2009-02-06    江西 魏文彪    来源:经济参考报

  北京时间2月5日凌晨消息,美国总统奥巴马和财政部长盖特纳周三宣布,政府将要求接受救援资金企业的高管年薪不得高于50万美元。奥巴马表示:“为了重建金融体系,我们必须先重建信任。为了重建信任,我们就必须确保纳税人提供的资金不会用来向华尔街发放高额薪酬。”(2月5日新浪财经)

  美国是此次国际性金融危机的发源地与风暴中心,经济遭受到极其严重的冲击,民众生活水平普遍下降,在这种情形下,部分接受援救企业的高管依然坐享高薪,无疑是一种极其不道德的行为。在发生严重金融危机、经济亟待注入大量救助资金的情势下,部分企业高管依然高薪照拿不误,显然也会妨碍与影响经济救援计划与行动所能发挥的功效。更为重要的是,救援企业的资金来自纳税人的税款,在国民为救助企业与经济过苦日子的时候,企业高管们依然拿着巨额甚至是天价薪酬,这种行为不但不道德,而且也可说是对于纳税人税款与民众资产的一种不正当侵占,同时也会使得普通民众抗击金融危机的信心大打折扣。正因为如此,美国各界普遍对部分接受救援企业高管依然坐享高薪现象表示出不满,美国政府宣布限制接受救援企业高管的薪酬,是为了更为有力地抗击金融危机,更为有效地救助该国经济,同时也是对于美国普遍民意的一种顺应。
  其实,不单是美国,我国部分企业高管也一定程度地存在着享受过高薪酬甚至是天价薪酬的现象。即便是遭受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经济形势趋于严峻之时,除了有少数企业高管主动降低薪酬外,多数企业高管的薪酬标准依然未见实质性降低。
  美国政府限制企业高管薪酬,是在发生金融危机背景下采取的一种干预措施,主要针对的是那些接受经济救援企业的高管。而当前我国也遭受着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与冲击,经济发展同样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所以我国部分企业高管照拿巨额甚至是天价薪酬,同样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同样可说是对于纳税人税款与民众资产的一种不正当侵占。而与美国企业有所不同的是,我国不少高管享受过高乃至天价薪酬的企业中有不少是国有或国家控股企业,如果说美国那些接受救援的私营企业高管薪酬发生金融危机之后也需受到限制,我们的国有或国家控股企业高管们的薪酬,在国家经济遭受严峻挑战的情势下,有什么理由不受到限制呢?!
  权力不受制约必然会被用于谋私,企业与公司高管们掌握的权力亦是如此。所以,当此国际金融危机之际,我们也应在限制企业高管薪酬上实现与国际的接轨,同时更要在建立健全制约企业高管薪酬发放制度上实现与国际的接轨。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可以也应当将发生国际金融危机作为清理企业高管享受过高薪酬现象的一个契机,更应当将其当作重新为企业高管薪酬发放建制立规的一个契机,通过建立健全制约机制为企业高管不正当享受过高薪酬现象画上一个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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