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要预防损农民利益现象
    2009-02-02    谭浩俊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精神,从2月1日起,家电下乡将从10多个省区市推广到全国。同时,把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等产品列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

  在此基础上,对农机、汽车等下乡也将实行相关的财政补贴政策,以进一步拓展农村消费市场,扩大内需。
  毫无疑问,这是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增长最重要的措施之一。但是,在拓展农村消费市场,组织家电、农机、汽车等产品下乡的同时,也一定要维护好农民的利益,防止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发生。
  首先,要坚决斩断挪用、截留财政补贴款的“黑手”。尽管有关部门表示,对财政补贴资金将实行无缝隙监管,通过建立直补账户确保补贴资金不出现挪用、截留等行为。但是,从以往的情况来看,凡是涉农资金,包括土地补偿款、救济款等触及“高压线”的领域在内,几乎没有哪个领域在运转过程中不出现挪用、截留的现象。因此,确保财政补贴款不打折扣地落到农民手中,不仅直接影响“下乡”促消费工作的成效,而且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和决策的效果。
  第二,要严防劣质产品趁机“下乡”。农村市场原本就是假冒伪劣产品较集中的地方,在“下乡”促消费过程中,不仅不法分子会千方百计、绞尽脑汁地钻空子、找机会,将劣质产品趁机推销给农民,从中牟取暴利,而且,一些无良企业也会趁机将各种库存商品、不合格产品推销给农民。因此,在“下乡”促消费过程中,必须完善这方面的措施和办法,每个地区都要建立专门的销售通道,由厂家和商家直接建立联系,组织销售点。同时,实行产品质量跟踪制和责任追究制,严防劣质产品趁机“下乡”。
  第三,要引导农民科学消费、正确消费、合理消费、有序消费。实事求是地讲,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说,生活都还不太富裕,还没有达到可以尽情消费的地步。特别是上学、看病、置房等,对农民的压力很大。因此,在“下乡”促消费、扩内需过程中,既要大力鼓励农民消费、激活农村消费市场,更要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消费、正确消费、合理消费、有序消费,防止出现过度消费、盲目消费的现象,给广大农民的正常生活带来影响。
  第四,要努力拓宽农民的收入渠道。消费既要有信心,更要有收入来源;既要有促销手段,更要有消费能力。很显然,农村消费市场不旺的主要原因,不是农民没有消费信心、消费动力,而是没有消费能力、实力。因此,在鼓励农民花钱的同时,更要帮助农民创收,帮助农民拓宽收入渠道。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农民进城务工的空间变小了,收入的渠道变窄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拓宽农民的就业渠道、增加农民的收入,将直接决定农村消费市场的活跃与否。各级政府必须把这一问题放到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帮助农民就业和创业,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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