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当防前门打狼后门进虎
    2009-01-16        来源:

  卫生部部长陈竺日前专题阐述了中国医改新政。他说,为改变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局面,中国新一轮医改试点将取消公立医院7%-15%的加价售药。同时,患者享受的诊断等服务,将要增加药事服务费。(1月9日《新京报》)

  新医改征求意见稿收到意见和建议超过20万条,寄托着社会各界的殷殷期待。其核心问题是,如何解决好“看病贵”,让普通百姓能够看得起病,不要再小病不看、中病硬扛、大病才进医院修理。现在,试点决定取消公立医院7%-15%的加价售药,这当然是好事,但以增加患者本可以享受的免费或低费的药事服务为交换,以求得为公立医院自身收支平衡,患者看病的费用仍然降不下来,他们岂不是空欢喜了一场?
  药事服务费是什么,依照医方的解释,是指医生和医院在向患者提供诊疗服务时,就向患者提供的合理、安全用药方案,加收的一项费用,也包括药品在用于患者前的运输储存等物耗成本。这类服务本来是不收费或低收费的,现在如被赋予合法收取的权力,谁知道这个“漏洞”会有多大,患者的利益会被“填”进去多少?
  公立医院带有社会公益性质,此前的“以药养医”,是院方将增收或负担向患者的转嫁和强加。取消其加价售药,政府财政投入填补应是主要渠道,其所占比重需要有明确界定。公立医院自身也不能再过安逸日子,应通过优质服务,开辟技术服务领域和大力节能挖潜,吸引病源,拓宽收入渠道,以弥补因取消7%-15%的加价售药所减少的收入。切不能只打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歪主意,想法子从患者腰包里多掏钱。更不能以可以增收药事服务费的合法之名,迫使患者多花药事服务费,使公立医院的社会公益性质严重变味。
  新一轮医改举国瞩目,与患者利益息息相关,试点的要害是如何降低患者看病费用,而不是只为公立医院着想,在其“以药养医”被取消后如何想新法子让患者多掏钱,以求得院方自身平衡。否则,纵使全面取消了公立医院7%-15%的加价售药,纵使药事服务费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患者也会因为整体上增加了新的服务收费而不堪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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