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应该全部免除
    2009-01-15    吴睿鸫    来源:红网

  汽车购置税是否会调整?车贷利率有可能大幅下降?2009年年初,围绕着汽车行业“救市”政策,汽车企业和消费者翘首以盼。昨天,国家工信部发布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政法司将与相关汽车企业进行调研座谈,为尽快出台提振汽车产业的政策和措施创造条件,鼓励汽车消费。(《新闻晨报》1月13日)

  随着汽车行业的低迷以及燃油税的顺利开征,汽车购置税的调整浮出了水面,特别是最近以来,接二连三地出现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消息。先是去年12月份,全国乘联会上报给工信部一套车辆购置税改革方案,该方案建议,除4L以上仍然为10%外,其它车辆按排汽量大小,依次享受税收减免。
  接着,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向商务部办公厅提交《关于应对国际金融风暴扩大内需拉动汽车消费的有关政策建议》,也提出类似的建议。最近又有消息称,汽车行业振兴规划最快将在本周出台,在这一规划中,2.0L或者1.6L以下的车型的购置税可能将免征。
  通过梳理多种版本的车辆购置税方案,我们不难发现有一个共性,这就是,依据汽车的排气量大小,采取不同税率的减税政策。然而,在笔者看来,以中国当今汽车行业的现状,要想度过难关,摆脱金融危机的深度掣肘,我想,最现实最直接的措施,就是汽车购置税的减税方案,不留半点尾巴,尽快实现全部减免。
  一方面,车辆购置税的存在已不合适宜。从车辆购置税的发展史来讲,其前身是车辆购置附加费,肇始于1985年5月1日,是交通部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强制征收的专项用于国家公路建设的政府性基金,当时是在生产环节由海关和汽车制造厂代征的;从2001年起,为规范这笔资金,车辆购置附加费改为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征收。
  值得玩味的是,现在车购税税率,仍沿袭着1985年车辆购置附加费10%的费率,而当时如此高的费率旨在限制汽车尤其私人消费。24载过去了,这个老掉牙的费率标准,显然与目前鼓励轿车进入每个家庭的消费环境大相径庭了。
  而且,全面取消车辆购置税,是救车市的最优选择。受经济危机冲击波的影响,我国汽车企业与国外汽车业同行一样,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现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纷纷采取注资的举措,来挽救汽车企业巨头,反观国内,也靠国家动用公共资金对企业实施注资计划,既不符合国情,也不现实。倘若走全面取消车购税的路径,通过减少购车人的购车开支,不仅会大大增加消费者的购买能力,而且也能彻底扭转汽车行业疲软态势。
  更为重要的是,倘若车辆购置税继续征收,则属于重叠征税行为。大家明白,车辆购置税的主要用途,是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和建设资金。而现在,随着燃油税的征收,养路费等交通行政征费,已被取代,显然,车辆购置税如果仍旧以“筹集公路建设资金”的名目,继续开征,属于重复征税,这不仅不会损害税收的公正和公平性,也不符合税收民主原则。
  当然,随着税收收入增长压力的增大,结构性减税的普遍实施,再加上车辆购置税一年的税收盘子大约有上千亿元。这意味着,倘若车辆购置税一步到位,彻底免除,国家财政可能难以承受,但是,笔者觉得,对这项不尽合理的车辆购置税,国家税务局有很必要挂上一块完全免除“倒时钟”,让纳税人心里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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