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出台后,区域问题专家丁力在其专栏文章中,通篇强调了珠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性。其实,区域一体化的观点已是老生常谈,在《规划纲要》中,“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只是其中一方面的内容,并不是《规划纲要》的核心,更不是珠三角未来改革发展的重点和关键。
首先,规划只是对区域一体化的引导,区域一体化不是规划的刚性目标。通过编制规划自上而下引导城市开展紧密的协调、合作,是推进区域一体化的一种方式,但是,城市作为发展主体,自觉提高区域意识,积极参与区域整合,才是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主要路径。 其次,区域一体化是珠三角发展的一个目标或结果,并不是珠三角改革发展、实现目标的“前提”、“基础”或者“方式”,而是伴随珠三角改革发展、依附于珠三角整体发展目标的一个水到渠成的结果。 再次,珠三角改革发展的重点在于改革,而不在于一体化。珠三角30年来的发展得益于改革,改革是区域发展的永恒动力。《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核心和灵魂一定是改革,别无其他。一提到珠三角的改革发展,就不假思索认为区域一体化是关键,这是一个误区。其实,区域一体化与改革这一主题并不存在必然相关,反而还可能与改革发展存在矛盾。一方面,一体化可能影响改革与创新。30年来,珠三角改革发展的历史经验恰恰不是一体化,而是分化、创新与竞争。经济特区的石破天惊,“四小虎”的异军突起,正是一个打破均质格局,开拓创新,大胆竞争的过程,分化、创新、竞争才是与改革发展一脉相承的。虽然,一体化并不完全否定多元化,但是至少可能影响分化、减少竞争、抑制改革。另一方面,一体化可能影响珠三角辐射力的拓展。目前,珠三角与区外的发展界线明显,落差巨大,这将制约珠三角的进一步发展。因此,珠三角当前发展的一个关键是要突围,提升珠三角的辐射力和影响力。珠三角一体化发展显然更强调区域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从而进一步强化了自身的地域边界,使珠三角成为更加封闭的发展高地,不利于在带动周边的同时获取腹地的支撑,增强区域长远发展的竞争力。 《珠三角改革发展纲要》核心是改革,重点是改革,“珠三角”只是一个修饰词。希望舆论和专家不要过于关注某城某地的发展定位和区域的一体化,而是淡化“珠三角”这一地域概念,聚焦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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